【文字解讀】重慶市長壽區質量品牌和商標發展獎勵辦法
2025年12月25日,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重慶市長壽區質量品牌和商標發展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為便于各單位和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政策內容,現對政策內容作如下解讀。
一、政策背景
為進一步推進質量強市和商標品牌戰略實施,優化社會經濟發展環境,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為產業高端化發展注入政策動力,迫切需要修訂完善相關激勵政策。
二、制定依據
本《辦法》嚴格依據國家和市級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文件制定,主要包括:
1.《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
2.《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
3.《中共重慶市委、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質量強市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4.《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入實施商標品牌戰略建設商標品牌強市的意見》
三、主要內容
《辦法》內容涉及商標類和標準、質量管理類兩部分,共計11條,核心內容涵蓋獎勵對象、獎勵標準分類和范圍、獎勵原則、申報要求、職責分工、強化保障等方面,重點明確了以下關鍵信息:
(一)明確獎勵對象
長壽區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二)確定獎勵分類和范圍
獎勵標準分為兩大類,分別為商標類獎勵和標準、質量管理類獎勵。其中商標類獎勵主要包含對馳名商標權利人和地理標志權利人的獎勵;標準、質量管理類獎勵主要包含對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標準項目獎、制修訂國際、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獎勵。
(三)獎勵原則
獎勵遵循專款專用、一次性獎勵、不予重復獎勵的原則。
(四)申報要求
申請人需每年1月進行申報,并提交申請人的營業執照或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材料。同時,馳名商標或地理標志權利人應提供馳名商標認定批復、裁判文書或地理標志商標注冊證原件;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重慶市市長質量管理獎、重慶市市長質量管理獎提名獎、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標準項目獎的組織、個人應提供獲獎文件;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起草單位及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第一起草單位應提供已發布的標準文本。
(五)職責分工
明確區財政局、區市場監管局的具體職責。其中區財政局負責獎勵資金的管理和監督工作。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對獎勵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并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按程序給予獎勵。
(六)強化保障
一是要求相關工作人員不得接受申請人的宴請、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二是對有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違法辦理質量品牌和商標獎勵評審有關事項,收受當事人財物,牟取不正當利益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依紀依法嚴肅處理;三是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四、實施時間
《重慶市長壽區質量品牌和商標發展獎勵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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