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長壽區2022年高層建筑消防安全
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長壽府辦發〔2022〕40號
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長壽區2022年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經區政府第十九屆第13次常務會議審定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此件公開發布)
長壽區2022年高層建筑消防安全
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提升全區高層建筑抗御火災風險能力,持續鞏固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治理成效,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2022年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辦發〔2022〕45號),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講話精神,深化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營造良好政治生態,堅持“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發揮“三個作用”和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要指示要求,堅持“政府主導、部門指導、單位主責、綜合治理、標本兼治”原則,扎實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有效預防和遏制高層建筑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進一步提升全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確保全區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二)工作目標。緊盯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治理薄弱環節,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底線思維、系統思維,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三深化、四鞏固、三提升”行動,持續整治消防安全重點問題,鞏固綜合治理成效。健全長效工作機制,推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逐步實現法制化、標準化、數字化,提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治理水平。
二、工作任務
(一)深化“三項整治”。
1.深化建筑消防設施隱患整治。持續開展消防用水問題整治,對前期整改完畢的高層建筑消防用水問題開展“回頭看”,重點排查消防供水功能是否正常,日常維護保養是否落實,發現隱患整治不徹底的,責成立即整改。對滾動排查出的消防用水、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防煙排煙等消防設施隱患問題,區分輕重緩急,制定年度計劃和整改方案,落實整治責任、資金和防范措施,由區政府與屬地街鎮、 責任單位逐級簽訂責任書,逐小區逐樓棟開展整治。對整改資金落實困難的老舊高層建筑,統籌納入老舊小區改造,分批分步按期推進整改。構成重大火災隱患的,采取掛牌督辦、 警示約談、集中曝光等方式督促整改。
2.深化“生命通道”重點區域整治。動態更新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嚴重的小區(道路)綜合整治任務清單,“一區域一對策”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責任、時間和措施,推動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嚴重的小區(道路)開展重點整治攻堅,確保逐個銷號。按照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標識應設必設要求,由管理單位全面施劃完善;無明確管理單位的由街鎮組織設置。加強停車位規劃建設管理,將綜合整治的小區(道路)納入城市停車設施發展和中心城區路網更新重點,改造小區公共區域,挖掘停車資源,加快擴建新建停車設施,增設停車位。
3.深化用電用氣隱患整治。組織供電供氣企業對前期排查發現的電氣、燃氣隱患問題整治情況開展清理,對未整治完畢的,建立隱患問題清單,逐項整改銷號;對問題集中的小區,由牽頭部門實施綜合治理,推動整改落實。發動物業服務企業開展電氣隱患排查,2022年6月底前,完成責任范圍內其他管溝與電力燃氣設施間距不足、電氣線路老舊破損、超負荷運行等問題整治。供電供氣企業按照居民用戶和非居民用戶檢查計劃,強化電力線路、燃氣管線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置消防安全隱患,同時定期開展宣傳教育,提供指導服務。依法查處私拉亂接電氣線路、違規改裝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違規存放充電等違法行為。推廣采用智能化手段,防止電動自行車進入電梯、樓道。新改、擴建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和充電區域,引導電動自行車規范停放。
(二)鞏固“四項機制”。
1.鞏固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墻防護網整改防范機制。落實街鎮屬地管理和區級部門屬事管理責任,組織開展高層建筑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墻防護網整治“回頭看”,對遺留隱患問題,在2022年4月底前登記造冊,6月底前整改完畢。將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墻防護網整治納入市容環境提升、老舊小區改造重點內容,有序推進多層建筑整改。鞏固完善日常防范制度,推動物業服務企業切實履行發現、勸阻、報告違規搭建可燃雨棚、突出外墻防護網等行為以及宣傳教育職責,發揮日常安全管理前哨作用。持續加強雨棚和防護網生產、銷售、安裝等環節的管控,健全完善相關產品標準和管理規范,開展產品年度抽檢和綜合執法。
2.鞏固隱患滾動排查機制。推廣“街鎮吹哨、部門報到”模式,建立以街鎮為基本單元,消防救援、城市管理、住房城鄉建設、公安、經濟信息等部門指導參與的隱患滾動排查整治機制。結合日常安全檢查和專項排查工作,實時掌握轄區高層建筑底數,摸排消防設施、“生命通道”、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墻防護網、用電用氣、安全管理等情況,定期組織住宅小區開展“三查三清”(檢查消防車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是否暢通,檢查防火門、滅火器、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是否完好有效,檢查是否違規施工、違章動火動焊、違規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清理樓梯間、前室、疏散走道,清理可燃雨棚、防盜網,清理違章搭建)。 2022年4月底前,按照“單位自查、街鎮普查、部門聯査、專業核查”的原則,組織對轄區高層建筑再開展一輪全面摸排, 并建立完善新的基礎臺賬和隱患整改責任清單,推動隱患整改工作落實。
3.鞏固消防設施質量管控和維護管理機制。強化整改工程質量管理,承擔整改工程設計、施工的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等級,鼓勵聘請有資質的監理單位進行工程監理。實施整改質量保修制度,明確不少于兩年的整改保修期限。強化聯合驗收,整改后由街鎮牽頭組織驗收,相關部門、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代表參與,驗收資料應收集整理并及時歸檔備查。強化后續維護管理,消防設施隱患整改完畢的高層建筑,必須逐棟明確日常管理單位和維護保養單位。對老舊小區或無統一管理的,由政府指定日常管理單位;對政府資金投入改造且無統一管理的,鼓勵采取購買服務方式加強后續維護管理。
4.鞏固聯合執法和聯動響應機制。進一步落實“生命 通道”監管執法長效機制和嚴格執法管理要求,健全完善會商研判、聯合執法、信息共享機制,常態化開展聯合執法,在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開展集中執法,保持整治高壓態勢。持續開展整治曝光行動,對公務車輛占用消防車通道的,對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處理。鞏固完善“綠波帶保暢”聯動機制,深化公安、消防警情聯動響應機制,通過交通管制、車輛分流、拖離清障、優化信號燈配時、驍騎伴護等措施,確保救援暢通無阻。
(三)提升“三項能力”。
1.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高層建筑逐棟明確消防安全管理單位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單位,高層公共建筑逐棟明確消防安全管理人、高層住宅建筑逐棟明確樓棟長,落實消防控制室雙人持證上崗制度,規范防火巡查檢查、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工作,并在顯著位置公示。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風險排查納入網格化管理重點,在街鎮依法開展委托執法,督促指導對隱患及時整改。選取典型高層建筑打造消防管理示范標桿,組織召開標準化管理現場會,推行達標創建活動。探索高層建筑實施分級分類差異化監管,將消防管理能力納入物業服務企業評級評星考核內容。
2.提升居民防災應急能力。將“自覺維護建筑消防設施”“暢通生命通道”等內容納入全民普法范疇。依托“全民消防安全學習云平臺”,精準開展消防教育培訓。鼓勵為老舊小區高層建筑安裝獨立式火災報警探測裝置,指導居民家庭制定火災疏散逃生計劃。高層住宅小區全年至少開展1次疏散逃生演練,推廣購買火災惠民保險。在高層公共建筑、高層住宅小區建設微型消防站,提升初起火災的處置能力。開展高層建筑居民消防安全素質調查,掌握全民防災自救能力水平。
3.提升政策法規保障能力。貫徹落實《重慶市消防設施管理規定》,提升物業服務企業、消防服務機構消防設施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水平。結合市級層面即將出臺的《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技術規程》,規范消防設施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結合市級層面即將修訂的《消防安全管理標識》,對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提出更加符合本地實際的消防安全標識化管理要求。運用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指南和日常檢查指引,落實物業服務企業等管理單位主體責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長壽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統籌開展全區2022年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相關工作。全區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深刻吸取重大火災事故教訓,高度重視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逐級分解任務、逐一壓實責任、逐項明確進度,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高層建筑管理單位要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強化提升管理水平,確保各項工作落實落地。
(二)合力共管共治。全區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持續加強會商研判、聯合執法、信息共享,充分發揮協同作用,形成齊抓共管治理格局。要認真梳理總結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經驗,對梳理出來的隱患問題要一抓到底,切實防范化解風險隱患,杜絕紙面整治、數據整治。
(三)強化督導問效。區級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落實監管責任,加強對街鎮的督促指導。區督察部門要建立督辦推進臺賬,按照“定事、定責、定時、定人”的要求,每月掃描階段任務完成情況,定期開展明查暗訪,將整治工作納入政務督辦范圍,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及時給予通報批評。對轄區高層建筑發生亡人火災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要按照火災事故責任延伸調查程序,依法追究有關部門、單位和個人責任。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長壽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長壽區2022年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重點任務分解
附件1
長壽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
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卓大林 區政府常務副區長
副 組 長:涂 慶 區政府副區長,區公安局局長
鄒翔名 區政府副區長
成 員:姚 建 區政府電子政務中心副主任
張光勇 區委宣傳部副部長
張 濤 區發展改革委主任
張新明 區教委主任
彭長龍 區經濟信息委主任
羅玉平 區公安局副局長
李 佳 區民政局局長
鄒楚蕾 區司法局局長
黃 勇 區財政局局長
戚誼熙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局長
唐賢明 區住房城鄉建委主任
劉 勇 區城市管理局局長
劉興波 區商務委主任
楊洪梅 區文化旅游委主任
余 建 區衛生健康委主任
華一兵 區應急局局長
趙 欣 區市場監管局局長
張 燦 區大數據發展局局長
王躍平 區消防救援支隊支隊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消防救援支隊,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王躍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區經濟信息委、區公安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城市管理局、區商務委、區應急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分管負責人為辦公室成員。
附件2
長壽區2022年高層建筑消防安全
綜合治理重點任務分解
|
專項行動 |
工作任務 |
工 作 內 容 |
責任單位 |
|
深化建筑消防設施隱患整治(牽頭單位:區消防救援支隊) |
持續開展消防用水問題整治 |
1.對前期整改完畢的高層建筑消防用水問題開展“回頭看”,重點排查消防供水功能是否正常,日常維護保養是否落實,發現隱患整治不徹底的,責成立即整改。 |
各相關街鎮 |
|
滾動排查整治 |
2.對滾動排查出的消防用水、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防煙排煙等消防設施隱患,區分輕重緩急,制定年度計劃和整改方案,落實整治責任、資金和防范措施,由區政府與屬地街鎮、責任單位逐級簽訂責任書,逐小區逐樓棟開展整治。 |
各街鎮,區住房城鄉建委、區消防救援支隊、區開投集團 | |
|
督促隱患整改
|
3.對整改資金落實困難的老舊高層建筑,統籌納入老舊小區改造,分批分步按期推進整改。 |
各街鎮,區住房城鄉建委 | |
|
4.構成重大火災隱患的,采取掛牌督辦、警示約談、集中曝光等方式督促整改。 |
各街鎮,區應急局、區消防救援支隊 | ||
|
深化“生命通道”重點區域整治(牽頭單位:區城市管理局) |
強化重點區域掛牌整治 |
5.動態更新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嚴重的小區(道路)綜合整治任務清單,“一區域一對策”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責任、時間和措施,實施掛牌督辦,推動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嚴重的小區(道路)開展重點整治攻堅,確保逐個銷號。 |
各相關街鎮,區城市管理局、區公安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消防救援支隊 |
|
規范“生命通道”標識設置 |
6.按照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標識應設必設要求,由管理單位全面施劃完善;無明確管理單位的由街鎮組織設置標識。 |
各街鎮,區消防救援支隊 | |
|
綜合解決泊位難題 |
7.加強停車位規劃建設管理,將綜合整治的小區(道路)納入城市停車設施發展和中心城區路網更新重點,改造小區公共區域,挖掘停車資源,加快擴建新建停車設施,增設停車泊位。 |
各相關街鎮,區城市管理局、區公安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交通局 |
|
專項行動 |
工作任務 |
工 作 內 容 |
責任單位 |
|
深化用電用 氣專項整治 行動(牽頭單位:區經濟信息委)
|
清單化整治隱患問題 |
8.組織供電供氣企業對前期排查發現的電氣、燃氣隱患問題整治情況開展清理,對未整治完畢的,建立隱患問題清單,逐項整改銷號;對問題集中的小區,實施綜合治理,推動整改落實。 |
各街鎮,區經濟信息委 |
|
深化設施排查整治
|
9.發動物業服務企業開展電氣隱患排查,2022年6月底前,完成責任范圍內其他管溝與電力燃氣設施間距不足、電氣線路老舊破損、超負荷運行等問題整治。 |
各街鎮,區住房城鄉建委 | |
|
10.供電供氣企業按照居民用戶和非居民檢查計劃,強化電力線路、燃氣管線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置消防安全隱患,同時定期開展宣傳教育,提供指導服務。 |
各街鎮,區經濟信息委 | ||
|
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 |
11.依法查處私拉亂接電氣線路、違規改裝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違規存放充電等違法行為。 |
各街鎮,區經濟信息委、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市場監管局、區消防救援支隊 | |
|
12.推廣采用智能化手段,防止電動自行車進入電梯、樓道。新改、擴建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和充電區域,引導電動自行車規范停放。 |
各街鎮,區住房城鄉建委
| ||
|
鞏固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墻防護網整改防范機制(牽頭單位:住房城鄉建委) |
開展整治工作“回頭看” |
13.落實街鎮屬地管理和區級部門屬事管理責任,組織開展高層建筑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墻防護網整治“回頭看”,對遺留隱患問題,在2022年4月底前登記造冊,6月底前整改完畢。 |
各街鎮,區住房城鄉建委
|
|
專項行動 |
工作任務 |
工 作 內 容 |
責任單位 |
|
|
嚴格日常管理 |
14.將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墻防護網整治納入市容環境提升、老舊小區改造重點內容,有序推進多層建筑整改。 |
各街鎮,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城市管理局 |
|
15.鞏固完善日常防范制度,推動物業服務企業切實履行發現、勸阻、報告違規搭建可燃雨棚、突出外墻防護網等行為以及宣傳教育職責,發揮日常安全管理前哨作用。 |
各街鎮,區住房城鄉建委、區消防救援支隊 | ||
|
|
|
16.持續加強雨棚和防護網生產、銷售、安裝等環節的管控,健全完善相關產品標準和管理規范,開展產品年度抽檢和綜合執法。 |
區經濟信息委、區商務委、區市場監督局、區消防救援支隊 |
|
鞏固隱患滾動排查機制(牽頭單位:區消防救援支隊) |
推廣“街鎮吹哨、部門報到”模式 |
17.建立以街鎮為基本單元,消防救援、城市管理、住房城鄉建設、公安、經濟信息等部門指導參與的隱患滾動排查整治機制。結合日常安全檢查和專項排查工作,實時掌握轄區高層建筑底數,摸排消防設施、“生命通道”、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墻防護網、用電用氣、安全管理等情況,定期組織住宅小區開展“三查三清”。 |
各街鎮,區消防救援支隊、區城市管理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公安局、區經濟信息委 |
|
進行全面排查 |
18.2022年4月底前,按照“單位自查、街鎮普查、部門聯查、專業核查”的原則,組織對轄區高層建筑再開展一輪全面摸排,并建立完善新的基礎臺賬和隱患整改責任清單,推動隱患整改工作落實。 |
各街鎮,區消防救援支隊、區城市管理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經濟信息委 |
|
專項行動 |
工作任務 |
工 作 內 容 |
責任單位 |
| |
|
鞏固消防設施質量管控和維護管理機制(牽頭單 位:區消防救援支隊) |
強化整改工程質量管理 |
19.承擔整改工程設計、施工的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等級,鼓勵聘請有資質的監理單位進行工程監理。實施整改質量保修制度,明確不少于兩年的整改保修期限。 |
各街鎮,區住房城鄉建委、區消防救援支隊、區開投公司 |
| |
|
強化聯合驗收 |
20.整改后由街鎮牽頭組織驗收,相關部門、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代表參與,驗收資料應收集整理并及時歸檔備查。 |
各街鎮、區住房城鄉建委、區消防救援支隊 |
| ||
|
強化后續維護管理 |
21.消防設施隱患整改完畢的高層建筑,必須逐棟明確日常管理單位和維護保養單位。 |
各街鎮、區住房城鄉建委、區消防救援支隊 |
| ||
|
|
22.對老舊小區或無統一管理的,由政府指定日常管理單位;對政府資金投入改造且無統一管理的,鼓勵采取購買服務方式 加強后續維護管理。 |
各街鎮 |
| ||
|
鞏固聯合執法和聯動響應機制(牽頭 單位:區城市管理局) |
加強“生命通道”聯合執法 |
23.進一步落實“生命通道”監管執法長效機制和嚴格執法管理要求,健全完善會商研判、聯合執法、信息共享機制,常態化開展聯合執法,在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開展集中執法,保持整治高壓態勢。 |
各街鎮,區城市管理局、區公安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消防救援支隊 |
| |
|
24.持續開展整治曝光行動,對公務車輛占用消防車通道的,對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處理。 |
區城市管理局、區公安局、區消防救援支隊 |
| |||
|
鞏固完善聯動響應機制 |
25.鞏固完善“綠波帶保暢”聯動機制,深化公安、消防警情聯動響應機制,通過交通管制、車輛分流、拖離清障、優化信號燈配時、驍騎伴護等措施,確保救援暢通無阻。 |
區公安局、區消防救援支隊 |
| ||
|
專項行動 |
工作任務 |
工 作 內 容 |
責任單位 | ||
|
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牽頭單位:區消防救援支隊) |
規范日常管理 |
26.高層建筑逐棟明確消防安全管理單位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單位,高層公共建筑逐棟明確消防安全管理人、高層住宅建筑逐棟明確樓棟長,落實消防控制室雙人持證上崗制度,規范防火巡查檢查、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工作,并在顯著位置公示。 |
各街鎮,區消防救援支隊、區住房城鄉建委 | ||
|
落實網格化管理 |
27.各街鎮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風險排查納入網格化管理重點,在街鎮依法開展委托執法,督促指導隱患及時整改。 |
各街鎮 | |||
|
執行標準化管理 |
28.選取轄區典型高層建筑打造消防管理示范標桿,組織召開標準化管理現場會,推行達標創建活動。 |
區住房城鄉建委、區消防救援支隊 | |||
|
29.探索高層建筑實施分級分類差異化監管。將消防管理能力納入物業服務企業評級評星考核內容。 |
各街鎮,區消防救援支隊、區住房城鄉建委 | ||||
|
|
| ||||
|
|
| ||||
|
提升居民防災應急能力(牽頭 單位:區消防救援支隊) |
深化消防安全宣傳 |
30.將“自覺維護建筑消防設施”、“暢通生命通道”等內容納入全民普法范疇。 |
各街鎮,區司法局、區委宣傳部、區消防救援支隊 | ||
|
31.依托“全民消防安全學習云平臺”,精準開展消防教育培訓。 |
各街鎮,區消防救援支隊 | ||||
|
提升居民防災能力
|
32.鼓勵為老舊小區高層建筑安裝獨立式火災報警探測裝置,指導居民家庭制定火災疏散逃生計劃。高層住宅小區全年至少開展1次疏散逃生演練,推廣購買火災惠 民保險。 |
各街鎮,區消防救援支隊、區住房城鄉建委 | |||
|
33.在高層公共建筑、高層住宅小區建設微型消防站,提升初起火災的處置能力。 |
各街鎮,區消防救援支隊 | ||||
|
34.開展高層建筑居民消防安全素質調查,掌握全民防災自救能力水平。 |
區消防救援支隊 | ||||
|
專項行動 |
工作任務 |
工 作 內 容 |
責任單位 |
|
提升政策法規保障能力(牽頭單位:區消防救援支隊) |
加強政策法規保障 |
35.貫徹落實《重慶市消防設施管理規定》,提升物業服務企業、消防服務機構消防設施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水平。 |
各街鎮,區消防救援支隊、區住房城鄉建委 |
|
36.結合市級層面即將出臺的《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技術規程》,規范消防設施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 |
區消防救援支隊 | ||
|
37. 結合《消防安全管理標識》,對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提出更加符合本地實際的消防安全標識化管理要求。 |
各街鎮,區消防救援支隊、區住房城鄉建委 | ||
|
38.運用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指南和日常檢查指引,落實物業服務企業等管理單位主體責任。 |
各街鎮,區消防救援支隊、區住房城鄉建委 |
國務院部門網站
地方政府網站
市政府部門網站
區(縣)政府網站
其他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