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長壽區“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調整方案(2023年)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長壽區“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調整方案(2023年)》已經區十九屆人民政府第117次常務會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重慶市長壽區“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
調整方案(2023年)
實施“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是新時代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強生態環境源頭防控的重要舉措。為推動實現生態環境分區域差異化精準管控,突出時效性和針對性,結合“十四五”相關規劃要求,實施我區“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調整,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銜接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建立與我區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相適應的“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
一、調整原則
(一)堅持底線約束。堅持生態功能不降低、環境質量不下降、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不突破的底線,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硬約束。
(二)強化空間管控。落實“十四五”生態環境管理目標,銜接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強化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
(三)突出分類準入。聚焦生態環境特征、目標和問題,從空間布局約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環境風險防控、資源利用效率等維度,差異化調整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二、調整結果
(一)環境管控單元調整結果
依據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等調整情況,結合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實際,調整優先保護、重點管控、一般管控三類環境管控單元,分區分類實施精細化管控。優先保護單元突出系統性保護,保持空間格局基本穩定,部分單元按照優化調整后的生態保護紅線予以整合;重點管控單元突出精細化管理,空間格局與環境治理格局相匹配,部分單元根據產業園區和城鎮開發邊界進行細化;一般管控單元保持基本穩定,為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預留空間。
調整后,全區國土空間按優先保護、重點管控、一般管控三大類劃分為25個環境管控單元。其中,優先保護單元6個,面積占比30.2%;重點管控單元16個,面積占比32.4 %;一般管控單元3個,面積占比37.4%。
(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調整結果
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保持一定的延續性,維持“區縣總體管控要求—單元管控要求”二個層級框架,增加本輪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調整邏輯主線以及上一輪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調整說明。堅持目標和問題導向,以全區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為核心,強化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環境風險防控,聚焦上一輪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實施中發現的問題,調整全區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調整后,全區總體管控要求共23條。
區級有關部門應嚴格落實“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應用在治水、治氣、治土、治廢、治塑、治山、治岸、治城、治鄉等環境管理中,應用在政策制定、規劃編制、產業布局、工業園區管理、用地審批、項目建設等重要領域,發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底線約束和決策支持作用,保障我區經濟社會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
附件:1.重慶市長壽區環境管控單元調整結果分布圖(2023年)
2.重慶市長壽區環境管控單元調整結果統計表(2023年)
3.重慶市長壽區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總體管控要求(2023年)
附件1

附件2
重慶市長壽區環境管控單元調整結果統計表(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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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管控單元編碼 |
環境管控單元名稱 |
環境管控單元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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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50011510001 |
長壽區鳳城街道龍溪河煙坡廟山水廠水源地 |
優先保護單元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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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50011510002 |
長壽區長壽湖鎮梁家沖水庫蘇家坪水廠水源地 |
優先保護單元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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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50011510003 |
重慶市長壽楠木院市級森林自然公園 |
優先保護單元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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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50011510004 |
長壽湖市級風景名勝區 |
優先保護單元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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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50011510005 |
長壽區水土保持功能區 |
優先保護單元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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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50011510006 |
長壽區一般生態空間—水土保持 |
優先保護單元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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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50011520001 |
長壽區工業城鎮重點管控單元—城區片區 |
重點管控單元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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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50011520002 |
長壽區工業城鎮重點管控單元—晏家片區 |
重點管控單元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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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50011520003 |
長壽區工業城鎮重點管控單元—江南片區 |
重點管控單元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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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50011520004 |
長壽區工業城鎮重點管控單元—八顆片區 |
重點管控單元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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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50011520005 |
長壽區工業城鎮重點管控單元—新市片區 |
重點管控單元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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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50011520006 |
長壽區工業城鎮重點管控單元—葛蘭片區 |
重點管控單元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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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50011520007 |
長壽區工業城鎮重點管控單元—云臺片區 |
重點管控單元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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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50011520008 |
長壽區工業城鎮重點管控單元—海棠片區 |
重點管控單元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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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5001152009 |
長壽區工業城鎮重點管控單元—石堰片區 |
重點管控單元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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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50011520010 |
長壽區工業城鎮重點管控單元—雙龍片區 |
重點管控單元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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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50011520011 |
長壽區工業城鎮重點管控單元—其他鎮域片區 |
重點管控單元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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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50011520012 |
長壽區非工業城鎮重點管控單元—桃花河上游 |
重點管控單元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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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50011520013 |
長壽區非工業城鎮重點管控單元—桃花河碧桂園幼兒園 |
重點管控單元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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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50011520014 |
長壽區非工業城鎮重點管控單元—長江長壽上游段 |
重點管控單元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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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50011520015 |
長壽區非工業城鎮重點管控單元—長江長壽中游段 |
重點管控單元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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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50011520016 |
長壽區非工業城鎮重點管控單元—長江長壽下游段 |
重點管控單元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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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50011530001 |
長壽區一般管控單元—東河力陡灘 |
一般管控單元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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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50011530002 |
長壽區一般管控單元—龍溪河運輸橋 |
一般管控單元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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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50011530003 |
長壽區一般管控單元—龍溪河長壽湖 |
一般管控單元3 |
附件3
重慶市長壽區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總體管控要求(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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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類別 |
總體管控要求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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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間布局約束 |
第一條?執行重點管控單元市級總體要求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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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嚴把項目準入關口,對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堅決不予準入。除在安全或者產業布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項目外,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業項目應當進入工業園區或工業集聚區。鼓勵現有工業項目搬遷入園,現有化工項目鼓勵搬遷至長壽經開區新材料產業園。新建化工項目按要求進入長壽經開區新材料產業園;禁止在長江岸線一公里范圍內布局新建重化工、紙漿制造、印染等存在環境風險的項目。 |
重點管控單元市級總體管控要求空間布局約束第四條細化完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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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加快傳統產業綠色化改造,持續推動綜合化工、鋼鐵冶金等行業智能化、綠色化轉型發展。 |
區級新增管控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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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逐步推動長江沿江一公里范圍內化工企業搬遷整治。 |
區級新增管控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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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緊鄰居住、醫療等環境敏感用地的工業地塊嚴格控制排放《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所列大氣污染物以及《危險化學品目錄》所列劇毒物質的項目建設,涉及惡臭異味物質排放的項目應進行嚴格論證。 |
區級新增管控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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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控制 |
第六條?執行重點管控單元市級總體要求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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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在石化、化工、工業涂裝、油品儲運銷等重點行業推進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推動低揮發性有機物原輔材料使用和產品源頭替代,加強揮發性有機廢氣收集,安裝高效治理設施。實施儲罐綜合治理,浮頂與罐壁之間應采用高效密封方式,存儲汽油、石腦油以及苯、甲苯、二甲苯的浮頂罐應使用全液面接觸式浮頂。 |
重點管控單元市級總體管控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第十條細化完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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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全面推進鋼鐵、燃煤熱電、水泥、焦化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新建燃煤機組實施超低排放;全面實施燃氣鍋爐低氮排放改造;嚴格控制煤炭消耗,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嚴禁劣質煤炭流通和使用。新、改、擴建熔化爐、加熱爐、熱處理爐、干燥爐原則上采用清潔低碳能源,大力推動煤改氣工程。 |
區級保留管控要求并結合實際完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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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加大天然氣化工、化學原料和化學品制造、醫藥制造等工業廢氣治理力度。鼓勵企業采用技術革新、原料替代、高效治理等措施,持續提升廢氣治理效果;加強VOCs和O3協同控制,嚴格實施夏季臭氧大氣污染攻堅行動以及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 |
區級新增管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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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大力整治揚塵污染。強化揚塵污染源頭治理,加強道路保潔和噴霧降塵,道路油化整治,減少道路揚塵,強制運輸車輛進出沖洗,防止車輛帶泥上路和運輸拋灑。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混凝土用量500立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 |
區級新增管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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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進一步提高中心城區、長壽經開區和長壽高新區各工業組團以及各鄉鎮污水管網覆蓋率,強化海棠鎮等鎮區建成區雨污分流改造,完成污水主干管,二三級管網、提升泵的建設,提高污水收集率。探索構建水生態碳匯體系,結合地形地勢因地制宜推動河口濕地、尾水濕地建設,有序推進中法污水處理廠等污水處理設施擴容改造。 |
區級新增管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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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加快大宗貨物和中長途貨物運輸“公轉鐵”“公轉水”,大力發展鐵水、公鐵、公水等多式聯運,大宗物料優先采用鐵路、管道或水路運輸,短途接駁優先使用新能源車輛運輸;提高燃油車船能效標準,健全交通運輸裝備能效標識制度,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舊車船。全面實施汽車國六排放標準和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國四排放標準。深入實施清潔柴油機行動,鼓勵重型柴油貨車更新替代。 |
區級新增管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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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強化與墊江、梁平區域協調聯動,進一步實施生活污染、農業污染、內源污染治理和岸帶生態修復,聯手共治促進打漁溪流域水環境質量改善 |
區級新增管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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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風險防控 |
第十四條?深入開展經開區晏家組團、江南組團等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建立區域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數據信息獲取與動態更新機制。落實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制度,推進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分類分級管理,嚴格監管重大突發環境事件風險企業。加強長江沿江一公里范圍內在產化工企業日常監管,督促企業不斷提升環境風險防范能力,嚴防發生突發環境事件 |
重點管控單元第十六條細化完善;區級保留管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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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強化長壽經開區新材料產業園涉水突發環境事件多級環境風險防范體系建設。持續推進晏家組團建設有毒有害氣體監測預警體系和水質生物毒性預警體系;加快推進晏家組團事故池未覆蓋區域雨水收集池及附屬工程建設。 |
重點管控單元第十七條細化完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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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土壤重點監管單位通過新、改、擴建項目的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現狀調查,發現項目用地污染物含量超過國家或者地方有關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的,土地使用權人或者污染責任人應當參照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有關規定開展詳細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治理與修復等活動。 |
區級新增管控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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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利用效率 |
第十七條?執行重點管控單元市級總體要求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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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鼓勵企業對標能耗限額標準先進值或國際先進水平,加快主要產品工藝升級與綠色化改造,推動工業窯爐、鍋爐、電機、壓縮機、泵、變壓器等重點用能設備系統節能改造。推動現有企業、園區生產過程清潔化轉型,精準提升市場主體綠色低碳水平,引導園區綠色低碳發展。鋼鐵行業深挖余熱余壓利用,熱電行業推廣節能降碳改造、靈活性改造、供熱改造“三改聯動”,提升能源資源利用效率。 |
重點管控單元第十九條細化完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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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條?新建、擴建“兩高”項目應采用先進適用的工藝技術和裝備,單位產品物耗、能耗、水耗等達到清潔生產先進水平。嚴格控制新增煤電項目,新建機組煤耗標準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
重點管控單元第二十條細化完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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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鼓勵現狀高耗能行業生產企業實施技術升級改造,采取先進的節能減排技術。鋼鐵、化工、火電、建材等高耗能行業嚴格執行《關于嚴格能效約束推動重點領域節能降碳的若干意見》《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節能降碳改造升級實施指南》《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重點領域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工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節能降碳改造升級實施指南》《重慶市嚴格能效約束推動重點領域節能降碳實施方案》等文件要求。 |
區級保留管控要求并結合實際完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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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條?充分利用重慶市豐富的天然氣和頁巖氣資源,鼓勵在長壽區布局建設天然氣發電替換煤電,減少煤炭消耗;鼓勵企業部署和推進屋頂光伏發電項目。 |
區級新增管控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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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條?結合長壽區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新材料高地定位,依托化工行業副產氫氣資源優勢,加快構建副產氫氣提純、儲氫、運氫、加氫的新能源產業鏈;推動鋼化聯產,依托鋼鐵行業副產煤氣(富含氫氣和一氧化碳等資源),生產高附加值化工產品。 |
區級新增管控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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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條?加大園區循環化改造力度,創建無廢化工園區。推動園區企業循環式生產、產業循環式組合,組織企業實施清潔生產改造,促進廢物綜合利用、能量梯級利用、水資源循環利用,推進工業余壓余熱、廢氣廢液廢渣資源化利用。 |
區級新增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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