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讀】《長壽區有機肥推廣使用辦法》
2025年12月24日,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長壽區有機肥推廣使用辦法》(以下簡稱《推廣辦法》),為便于各單位和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政策內容,現對政策內容作如下解讀。
一、政策背景
為深入踐行“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破解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和秸稈資源化利用難題,促進化肥減量增效、土壤提質改良,推動種養業循環發展,實現生產發展與環境保護的和諧統一,結合我區農業發展實際,制定本《推廣辦法》。
二、制定依據
本《推廣辦法》嚴格依據國家和市級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文件制定,主要包括: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
3.《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
4.《肥料登記管理辦法》;
5.《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意見》(國辦發〔2017〕48號);
6.《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辦發〔2017〕175號)。
三、主要內容
《推廣辦法》共七部分,核心內容涵蓋實施目的、補貼對象、補貼標準、補貼資金審核及兌付、職責分工、保障措施等方面,重點明確了以下關鍵信息:
(一)明確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為在長壽區開展經營活動,持有有效《肥料登記證》,且以我區畜禽養殖廢棄物或農作物秸稈為主要原材料的有機肥生產企業。
(二)確定補貼標準
采取按銷售量補貼的方式,分年度設定補貼標準:2026年度補貼標準為150元/噸,2027年度補貼標準為100元/噸。
(三)規范審核兌付流程
補貼資金每年申報一次,流程分為四個環節:一是企業申請,符合條件的企業在規定時間內向所在鎮街提交上一年度補貼申請及相關資料;二是鎮街初核公示,鎮街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步核查,對初核合格的企業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函報區農業農村委;三是區級復核公示,區農業農村委組織相關部門復核,復核結果在區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四是資金兌付,公示無異議后報區政府批準,由區農業農村委兌付補貼資金。
(四)明確申請資料要求
企業申請補貼需提供申請表、《肥料登記證》、畜禽廢棄物或農作物秸稈收運合同、有機肥生產記錄及申報周期內的檢驗報告、銷售記錄等真實有效資料。
(五)細化各方職責
明確區農業農村委、區畜牧獸醫事務中心、區生態環境局、區財政局、各鎮街及有機肥生產企業的具體職責。其中,區農業農村委牽頭負責補貼復核兌付、監督管理及政策推廣等工作;區財政局負責補貼資金保障;各鎮街負責受理申請、初核及日常監管協助等工作;企業需履行環保職責、保障產品質量并如實申報補貼。
(六)強化保障措施
一是強化責任落實,要求各鎮街和相關部門嚴格履職,確保政策執行公開公平公正;二是嚴格監督監管,設置舉報渠道接受社會監督,及時核查處理相關違規線索;三是嚴肅追責問責,對產品抽檢不合格、弄虛作假騙取補貼的企業取消補貼資格并追究責任,對審核監督中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嚴肅處理。
四、實施時間
本《推廣辦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原《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長壽區有機肥推廣使用辦法〉的通知》(長壽府辦發〔2020〕83號)同時廢止。
五、政策問答
問1:我是一家有機肥生產企業,想申請補貼需要滿足哪些核心條件?
答:需同時滿足三個核心條件:一是在長壽區內開展經營活動;二是持有有效的《肥料登記證》;三是生產有機肥的主要原材料為長壽區的畜禽養殖廢棄物或農作物秸稈。
問2:補貼資金是按什么標準發放的?不同年度的標準有區別嗎?
答:補貼資金按企業有機肥銷售量發放,且有機肥銷售補貼應與買方有機肥使用情況相匹配;不同年度有明確區別:2026年度對上年度的補貼標準為150元/噸,2027年度對上年度的補貼標準為100元/噸。補貼細則以及申報所需材料、要求和時限等,以當年公布的申報通知為準。
問3:企業申請補貼需要提交哪些資料?如果資料不齊全會怎么樣?
答:需要提交的資料包括:申請表、《肥料登記證》、畜禽廢棄物或農作物秸稈收運合同、有機肥生產記錄、申報周期內的檢驗報告、銷售記錄等。資料不齊全的,將無法通過鎮街初核,需在規定時間內補充完善相關資料后重新申請。
問4:補貼申請的流程是怎樣的?
答:補貼申請流程為“企業向所在鎮街申請→鎮街初核公示→區農業農村委復核公示→區政府批準→資金兌付”。具體時間以當年申報通知要求為準。
問5:如果企業生產的有機肥抽檢不合格,會有什么后果?
答:區農業農村委會對企業生產的有機肥輔料及成品進行不定期抽樣檢測。若一年內有一次抽查不合格,將立即取消該企業當期的補貼;若一年內有兩次抽查不合格,將直接取消企業的補貼資格。
問6:企業通過弄虛作假方式騙取補貼資金,會受到什么處罰?
答:企業在申報補貼過程中,若存在弄虛作假騙取補貼資金的行為,一經查實,將立即取消其補貼資格,并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同時相關違規信息將納入企業信用記錄。
問7:普通農戶購買使用有機肥能享受補貼嗎?
答:本次《推廣辦法》的補貼對象僅為符合條件的有機肥生產企業,目的是通過扶持企業擴大生產、降低成本,間接推動有機肥普及。目前農戶購買使用有機肥暫不直接享受本《推廣辦法》規定的補貼,后續可關注區農業農村委發布的其他惠農政策。
問8:如果發現有企業違法銷售不合格有機肥或騙取補貼,該如何舉報?
答:區農業農村委及各鎮街均設置了舉報電話、檢舉箱等舉報渠道,可直接向企業所在地的鎮街或區農業農村委反映相關問題。相關部門接到舉報線索后,會及時進行核查處理,并對舉報人的信息嚴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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