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長壽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長壽區財政局重慶市長壽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重慶市長壽區城市管理局關于落實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水費氣費支持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讀
為貫徹落實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委、市城市管理局《關于落實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水電氣費支持政策的通知》(渝發改規范〔2022〕9號)文件精神,2022年8月15日,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區經濟信息委、區城市管理局聯合印發《關于落實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水費氣費支持政策的通知》(長發改發〔2022〕30號)。為便于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廣泛知曉和理解政策內容,現解讀如下:
一、政策出臺背景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的一攬子政策措施》部署要求,降低市場主體用水用氣成本,按照全市穩經濟大盤工作部署,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委、市城市管理局聯合印發《關于落實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水電氣費支持政策的通知》,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出臺了對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水費氣費的支持政策。
二、政策措施主要內容
對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等服務業領域,受疫情影響或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高耗能行業企業、以水氣為主要生產原料的企業、天然氣發電企業、天然氣直供用戶、CNG加氣站除外)和個體工商戶,給予2022年5—6月實際發生水費(含污水處理費)、氣費5%的財政補貼。企業注冊地與所在地不一致的,由水費氣費實際繳納地進行補貼。
三、政策兌現方式
推進政策“免申即享”,由供水供氣企業按照補貼政策,在費用結算環節采取一次性扣減方式進行落實,不再由補貼對象單獨申報。同時,為避免出現“應享未享”的情況,對本次未篩選到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符合享受條件的可以自本文件公布之日起1個月內,持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等資料自行向所在地供水供氣企業申請,由供水供氣企業統一報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后予以補貼,逾期未申報視為自動放棄補貼。



渝公網安備5001150200110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