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提高部分定期定量救濟對象救濟補助標準的政策解讀
一、政策目的
我區六十年代精減退職老職工等定期定量救濟對象大多年老體弱,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生活較困難。根據《重慶市民政局、重慶市財政局關于提高精減退職老職工及襄渝鐵路西線傷殘民兵民工救濟補助標準的通知》(渝民發〔2006〕189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提高我區六十年代精減退職老職工等定期定量救濟對象的救濟標準。
二、提標對象
我區在冊六十年代精減退職老職工等定期定量救濟對象(不含襄渝鐵路矽肺病人員)。
三、提標標準
根據我區2021年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率,在該類人員原救濟標準基礎上,每人的月救濟標準提高8.7%。
四、提標辦法
本次提標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2022年1-11月補助差額,在2022年12月工資中補發。完成標準核定,審核無誤后,在2022年12月工資中兌現落實補助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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