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221009303876H/2026-00011 | [ 發文字號 ] | 無 |
| [ 主題分類 ] | 教育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 發布機構 ] | 長壽區江南街道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3-06 | [ 發布日期 ] | 2026-03-06 |
重慶市長壽區江南九年制學校2026年春期資助工作手冊
一、資助對象及標準
資助項目及標準:
1.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
小學:每學期625元/人;初中:每學期750元/人。
2.非寄宿貧困學生生活補助
小學:每學期312.5元/人;初中:每學期375元/人。
3.非寄宿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免費午餐
非寄宿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由學校免費提供一頓午餐(免收生活費和延時服務費,補助資金直接撥付到食堂賬上),小學600元/生/期,初中700元/生/期
資助對象:
凡在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并有正式學籍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1.脫貧家庭學生(含監測對象)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低保家庭學生是指學生本人或父母為低保對象的學生)
3.特困供養學生
4.孤兒學生
5.烈士子女
6.殘疾軍人子女
7.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資助對象有"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字句,意思說殘疾不是受助標準,應是家庭經濟困難殘疾,才是標準。對于殘疾學生或殘疾家庭學生,需要填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調查、認定情況記錄表,還須學校入戶調查,經學校評審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按殘疾類困難類型給予資助,家長殘疾需要1級或者2級殘疾才行)。家長如果是其他幾級殘疾就須學校入戶調查,經學校評審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按殘疾類困難類型給予資助。
8.“其他類貧困學生”。(需在每學年度開學時向學校貧困認定小組提出認定申請,經認定小組通過核查、入戶調查等方式調查后,認定為貧困家庭的方可作為其他類貧困學生)
(1)家庭成員突發意外事件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2)本人或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3)因災遭受重大經濟損失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4)其他特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資助審核發放程序
(一)資助申請
2025年秋期已享受資助的學生,原則上繼續享受相應資助項目,不再重復提交申請及家庭經濟困難佐證材料;因休學、寄宿狀態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整資助項目的,按相關文件精神重新申報。本期對新增脫貧家庭等7大類特殊困難群體學生,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學生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寄宿生填寫《長壽區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申請表》,非寄宿生填寫《長壽區非寄宿貧困生生活補助申請表》,并提交戶口簿和下列其中一種有效證件:
1.《重慶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費保障金領取證》; 2.《殘疾證》;
3.《兒童福利證》或孤兒證明;
4.《軍殘癥》;
5.特困人員證明或領取特困生活補助相關證明材料;
6.因自然災害、重大疾病等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佐證材料。
(不得要求學生到村鎮開具貧困證明)
(二)資助審核
學校學生資助評審小組按照《關于印發<重慶市長壽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試行)>的通知》)(長教發〔2019〕135號)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對其它類貧困學生要填寫重慶市長壽區江南九年制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調查、認定情記錄表,并由學校學生資助評審小組對提出認定的貧困學生進行家庭走訪、信息核查,然后召開“其他類”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認定工作會議,對提出認定的貧困學生進行貧困認定,并將認定結果公示。最終審核確定的貧困家庭學生名單在校內醒目位置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將申報信息上報區資助中心,待上級認定審核。
(三)資金發放
學校將在收到上級撥付資助金后,通知家長完成資助確認工作,及時準確將資助款項打到受資助學生銀行卡上,完成本學期的資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