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221009303876H/2026-00005 | [ 發文字號 ] | 無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長壽區江南街道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1-23 | [ 發布日期 ] | 2026-01-23 |
重慶市長壽區江南街道產業發展服務中心202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職能職責。
1、承擔經濟發展板塊相關事務性工作。
2、負責產業發展規劃編制和實施的相關事務性工作。
3、負責產業培育、產業項目儲備、產業結構調整、產業招商、產業化經營、發展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事務性工作。
4、負責農業、林業、水利、畜牧、農村土地流轉等方面技術推廣、服務保障、項目建設等事務性工作。
5、負責脫貧攻堅成果鞏固、鄉村振興等事務性工作。
6、辦理基層智治系統交辦轉辦的流轉事項和多跨協同事項。
7、完成街道黨工委、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重慶市長壽區江南街道產業發展服務中心預算主要包括本單位全部事業編制人員15人、臨聘人員經費支出,以及其他應由本部門列報的專項項目資金支出等。2026年本部門核定編制人數16人,預算編制時實有人數15人。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490.8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490.8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減少148.2萬元,主要是今年人員減少,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和項目撥款減少。
(二)支出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490.8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萬元,教育支出2.46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9.31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8.2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9.67萬元,農林水支出351.17萬元。支出較去年減少148.2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減少27.43萬元,項目支出減少120.77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90.88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90.88萬元,比2025年減少148.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73.65萬元,比2025年減少27.43萬元,主要原因是今年人員減少,人員經費、公用經費相應減少,主要用于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17.23萬元,比2025年減少120.77萬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項目調整到其他二級單位預算,增加河長制工作經費支出,主要用于鄉村振興駐村工作隊工作、河長制工作等重點工作。
202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0萬元,比2025年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江南街道產業發展服務中心2026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6年“三公”經費預算0萬元,比2025年增加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比2025年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江南街道產業發展服務中心未單獨列支“三公”經費科目;公務接待費0萬元,比2025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江南街道產業發展服務中心未單獨列支“三公”經費科目;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比2025年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江南街道產業發展服務中心未單獨列支“三公”經費科目;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2025年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江南街道產業發展服務中心未單獨列支“三公”經費科目,無公務用車購置預算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單位2026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17.23萬元。其中:一般項目2個,涉及資金17.23萬元;重點專項0個,涉及資金0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5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 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農村垃圾清運車1輛。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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