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2217453115590/2025-00016 | [ 發文字號 ] | 渡舟辦發〔2025〕20號 |
| [ 主題分類 ] | 農業、林業、水利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長壽區渡舟街道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30 | [ 發布日期 ] | 2025-10-16 |
重慶市長壽區渡舟街道辦事處關于認真做好2025年秋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工作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重慶市動物防疫條例》《重慶市養犬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按照《重慶市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管理辦法》《重慶市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2023—2025年)》等文件要求,切實做好2025年秋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工作,有效預防和控制動物疫病流行和發生,結合當前街道秋季動物疫情形勢和生產流通狀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國家生物安全風險控制和治理體系建設指示精神,全面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全國農業農村廳局長會議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按照“保供固安全、振興暢循環”的工作定位,堅持“人病獸防、關口前移,預防為主、應免盡免”的原則,扎實開展動物疫病強制免疫,深入落實動物疫病綜合防控措施,切實筑牢動物防疫屏障,保障畜牧業發展安全、畜產品質量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
二、行動目標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犬只狂犬病的群體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應免畜禽免疫密度達到100%,免疫抗體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建立有效免疫屏障。
(二)非洲豬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等重大動物疫病以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布魯氏菌病、牛結核病等人畜共患傳染病有效控制,不發生區域性動物疫情。
(三)對畜禽存欄及動物疫病的普查面達到100%,畜禽養殖圈舍消毒面達到100%,發現重大動物疫病報告率和處置率達到100%。
三、行動內容
堅持常年防疫與季節防疫相結合,在抓好常年防疫工作的基礎上,按照“動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負總責、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生產經營者依法承擔主體責任”的要求,集中抓好以下六項重點工作:
(一)抓好宣傳普查,提升防控能力。街道通過線上線下等多種方式,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重慶市養犬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大力營造秋防工作氛圍;全方位多角度宣傳解讀養殖場強制免疫“先打后補”政策,大力宣傳在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的規模養殖場全面推行強制免疫“先打后補”,不斷增強養殖場防疫主體責任意識,逐步實現強制免疫自主化和獸醫防疫服務社會化目標;開展非洲豬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布魯氏菌病、牛結核病等動物疫病防控知識宣傳培訓,不斷提升養殖戶防疫技術水平;2025年是《重慶市養犬管理條例》實施的第二年,要繼續大力宣傳《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養犬管理的通告》,規范養犬人行為、倡導文明養犬、依法養犬,配合公安部門指導并協助辦理養犬登記;廣泛宣傳《生豬產業相關人員動物防疫行為規范》,指導養殖場戶加強生物安全管理,增強人員生物安全防范意識,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集中開展動物疫情普查,動態更新畜禽檔案,準確掌握養殖情況。普查時發現重大動物疫病的,要依法依規及時處置和上報;普查時發現仔豬流行性腹瀉、豬鏈球菌病、豬丹毒、沙門氏菌病、禽白血病、豬偽狂犬病和兔病毒性出血癥(兔瘟)等畜禽常見多發病的要及時上報,并督促指導養殖場戶及時采取切實有效的防治措施;要強化對牛羊“兩病”開展疫情普查,特別要對有流產史的牛羊進行重點監測排查和陽性凈化處置。
(二)抓好集中免疫,做到應免盡免。根據《重慶市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2023—2025年)》,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狂犬病4種動物疫病實施強制免疫。強制免疫實行分類管理,對規模養殖場,督促其做好常年程序化免疫,指導做好強制免疫“先打后補”工作;對散養戶,組織落實好秋防集中免疫與定期補免,鼓勵散養戶在基層獸醫指導下自行免疫,確無能力自行免疫的可由村防疫員“代行免疫”;街道根據轄區動物疫病流行情況,指導養殖場戶自行開展豬瘟、雞新城疫和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免疫;對犬只狂犬病免疫,繼續采取由村防疫員實施的春秋集中“代行免疫”機制,同時,每月29日在街道檢疫申報點開展犬只狂犬病常年補免服務,并加強犬只免疫證明發放的監督管理、積極協助公安部門加強對犬只登記管理。所有實施強制免疫病種要做到“應免盡免、不留空檔”,確保免疫密度和質量,構筑有效免疫屏障。參與秋防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農村散養畜禽免疫注意事項》,開展免疫時,督促免疫人員及時做好畜禽標識佩戴、農村散養戶《動物免疫證明》填發和《防疫檔案》建立等工作。免疫結束后,街鎮采取抽樣的方式對免疫效果進行評估,對漏免、補欄和免疫抗體不達標畜禽及時進行補免,確保免疫效果。
(三)抓好消毒滅源,凈化養殖環境。秋防期間街道將集中開展一次大清洗、大消毒行動。督促養殖、屠宰、流通、無害化處理等各環節的生產經營者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加大消毒頻次,擴大消毒范圍,做到重點環節、重點場所、重點區域全覆蓋,盡最大努力切斷動物疫病傳播途徑,降低動物疫病發生風險。街道將以村為單位統一建立散養戶消毒臺賬,指導規模場自行建立消毒臺賬,詳細記錄消毒藥品種、濃度、消毒時間、消毒范圍、消毒面積等信息。同時,強化日常消毒和應急消毒,凈化養殖環境,有效控制面源污染。
(四)抓好防疫監管,確保防控成效。嚴格按照“衛生評估、風險分級、量化監督、痕跡管理”要求,落實包片獸醫和掛牌獸醫對養殖場戶網格化監管責任,督促指導養殖業主嚴格落實強制免疫、養殖檔案建立、定期消毒、動物調運備案、調入動物落地隔離觀察、調出動物申報檢疫、疫情報告、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等法定義務和主體責任。嚴格落實調入畜禽隔離觀察和監測制度、做好人流物流車流管控、日常滅蚊滅蠅滅鼠、完善動物防疫條件等生物安全閉環管理措施,嚴密防范疫病傳入傳播,嚴防疫情發生;對重點人群(閹割、診療、配種、營銷、販運、保險等)加強教育管理、落實防疫措施、實行登記和定期核查制度,及時準確地掌握重點人群動態,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管控嚴。對拒不履行強制免疫義務、因免疫不到位引發動物疫情、對規定禁止免疫的病種(如布魯氏菌病)實施免疫、不報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實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監督的養殖單位和個人,報請區農業行政綜合執法支隊依法處理并追究責任。
(五)抓好源頭防控,推進疫病凈化。實施動物疫病凈化消滅是動物疫病防控的最終目標,也是保障公共衛生安全的重要內容。街道要以種畜禽場為核心,以垂直傳播性動物疫病、人畜共患傳染病和重大動物疫病為重點,按照動物凈化管理體制機制,集成示范綜合技術措施,扎實推進布魯氏菌病、牛結核病等人畜共患傳染病和非洲豬瘟、豬偽狂犬病等動物疫病凈化,鼓勵種畜禽場和大型規模養殖場積極申報創建動物疫病凈化場。
(六)強化產地檢疫,達到以監促防。切實鞏固“強基固本 提質增效”動物檢疫監督能力提升行動成效,繼續強化官方獸醫管理,確保其按程序規范履職,嚴防不檢疫就出證、倒賣證章標識、隔山出證等違法違規行為發生。要嚴格按照農業農村部新頒布的檢疫規程實施檢疫,對未經強制免疫、免疫超過有效期、免疫抗體水平不達標或風險評估不合格的,官方獸醫嚴禁出具檢疫證明。督促指導養殖業主嚴格落實動物調運信息錄入、調入動物落地隔離觀察和調出動物申報檢疫等法定義務和主體責任,切實加強調運監管,嚴格限制從高風險區調入相關易感動物和動物產品。全面加強農業綜合執法和巡查力度,嚴厲打擊非法調運、私屠濫宰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居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做好秋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及時召開秋防工作動員會,做好任務分工,嚴格工作標準,強化措施落實,確保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各項工作落實落地。
(二)強化人員、經費和物資保障。各村落實村級防疫人員共計11人,由村委會實行村聘、村管、村用。產業發展服務中心監督指導村級防疫人員做好防疫消毒工作。街道要確保強制免疫工作經費(包括疫苗采購、器械耗材、培訓、勞務、人員防護、免疫效果監測評價、免疫副反應處置等經費)及時足額撥付到位。產業發展服務中心要提前準備秋防工作所需疫苗、試劑、消毒用品、器械耗材、人員防護用品等物資,加強疫苗使用管理,按規定發放,建立發放、領用記錄,規范疫苗運輸、儲存和使用全冷鏈管理,避免出現因疫苗保管不當而影響免疫效果的情況。
(三)嚴格規范免疫行為。加強疫苗使用管理,建立發放、領用記錄,規范疫苗運輸、儲存和使用,避免出現因疫苗保管不當而影響免疫效果的情況。在秋防開展前,對防疫人員進行免疫技術培訓,規范免疫行為,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針、打假針、減量注射、注射漏溢、部位不準以及消毒不到位引發感染等情況造成免疫失敗。切實把生物安全放在第一位,嚴格按規范做好個人防護,嚴防因操作不當造成疫病傳播和人員感染。免疫結束后,做好動物醫療廢棄物(疫苗廢瓶、廢棄針頭、采血器、防護服等)回收及無害化處理工作。
(四)加強監督檢查、考核。街道將按照“以監促防、以檢計酬”獸醫工作績效考核責任制,制定以免疫密度、免疫質量、防疫措施落實情況為評價指標的考評辦法,對秋防工作進行綜合檢查。并將動物防疫工作納入政府“村級協助工作清單”,統一按照“權隨責走”、“費隨事轉”的原則,列入政府購買村(社)服務事項清單以及村支兩委綜合考核內容。對組織發動不力、保障措施不到位、防疫效果不達標的村居、防疫員將予以通報,評分結果將作為村居、防疫員考核的依據。
重慶市長壽區渡舟街道辦事處
2025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