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221009304529U/2025-00019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長壽區但渡鎮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21 | [ 發布日期 ] | 2025-11-21 |
重慶市長壽區但渡鎮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但渡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 資產和資源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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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府發〔2025〕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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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長壽區但渡鎮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但渡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
資產和資源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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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為規范管理我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資產和資源,經反復研究討論,擬定了《但渡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資產和資源管理辦法(試行)》,并征求了轄區內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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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長壽區但渡鎮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7日
長壽區但渡鎮村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
財務管理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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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我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保障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促進集體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財政部、農業農村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制度》,農業農村部、監察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規定》,財政部《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重慶市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規定,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財務管理原則
(一)民主管理。保障成員對財務活動和財務成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實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二)公開透明。財務活動情況及其有關賬目,重大經濟事項等應當向全體成員公開。
(三)成員受益。保障全體成員享受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成果。
(四)支持公益。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成果應當用于村級組織運轉保障、農村公益事業。
二、財務管理職責
我村財務管理工作在村黨組織領導下,由成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等按本村集體經濟組織章程規定履行相應職責。我村實行委托代理記賬制度,會計核算采取“權責發生制”。組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由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管理。
(一)成員(代表)大會職責
1、審議、決定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年度財務計劃、重大財務收支事項、預決算、經營和收益分配方案等;
2、審議、決定本集體經濟組織資金籌集、資產資源發包租賃、對外投資、資產處置等事項;
3、審議、決定本集體經濟組織主要經營管理人員薪酬,并對其實施監督和考核;
4、對理事會和監事會年度財務管理、監督工作提出質詢和改進意見;
5、舉債或用集體資產進行擔保以及其他需要成員(代表)大會決定的重大財務事項。
(二)理事會及理事長職責
理事會是財務管理的責任主體,理事長是財務主要負責人,負責所有財務收支審批簽字,并對其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負責。理事會的財務管理職責主要包括:
1、起草、執行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年度財務計劃、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等;
2、起草、執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年度財務預決算、經營和收益分配等方案;
3、實施本集體經濟組織資金籌集、資產資源發包租賃、對外投資、資產處置等經營活動,簽訂經濟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
4、推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人人選并提出其薪酬建議,提出理事、監事和成員代表誤工補貼標準,決定其他人員薪酬;
5、向成員(代表)大會報告年度財務執行情況;
6、負責財務公開工作;
7、執行本集體經濟組織章程規定及成員(代表)大會決定的其他財務事項。
(三)監事會及監事長職責
監事長負責職責權限內的財務審核。由監事會負責的財務審核事項,監事長負責召集全體監事,共同對符合要求的財務單據、報表、公開資料等材料審核蓋章確認,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蓋章確認。監事會財務管理職責主要包括:
1、監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活動,組織開展民主理財;
2、監督理事會、主要經營管理人員和會計人員履職行為,對損害本集體經濟組織利益,違反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組織章程或者成員(代表)大會決議的財務行為提出質詢和改進建議,對理事、主要經營管理人員和會計人員提出罷免或解聘建議;
3、協助鎮政府及有關部門做好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審計監督工作;
4、向成員(代表)大會報告年度財務監督情況;
5、執行本集體經濟組織章程規定及成員(代表)大會決定的其他財務監督事項。
(四)會計委托代理機構主要職責
會計委托代理機構嚴格按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代理記賬管理辦法》和區級業務主管部門規定開展會計核算。每月或季度做賬完畢后,應與出納核對日記賬及盤點庫存現金,并與銀行核對明細賬;配合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三資”清查、審計和調查工作,以及其他“三資”有關的會計事務。
(五)出納職責
出納嚴格按照財務管理的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地辦理貨幣資金收付業務,負責銀行存款、取款和結算業務;登記出納日記賬(包含組集體經濟組織),定期與會計核對銀行存款和現金賬目,與銀行核對存款余額,盤點庫存現金,做到賬賬、賬款相符;保證貨幣資金安全;具體負責財務公開;其他財務相關事項。
三、財務報銷制度
(一)財務報銷審核、審批權限
經營性開支:單筆開支10000元以下的,理事長決定,監事長審核;單筆開支10000元—50000元(含10000元)的,理事會決定,監事會審核;單筆開支在50000元以上(含50000元)的,理事會提出,村黨支部集體討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大會會議審議、決定,監事會審核。
非經營性開支:單筆開支1000元以下的,理事長決定,監事長審核;單筆開支1000元—10000元(含1000元)的,理事會決定,監事會審核;單筆開支在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理事會提出,村黨支部集體討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大會會議審議、決定,監事會審核。
原則上同一事項不得拆分、化整為零開支審批報銷。
重大經濟事項包括:年度財務預決算、經營、收益分配方案;資金籌集、投資,資產和資源發包、租賃、投資,資產購建、處置;任免財會人員;任免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人及決定其薪酬,決定理事、監事和成員代表誤工補貼標準;超5萬元及以上工程項目;舉債;向投資舉辦的經濟實體、合股聯營主體或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其他有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三資”管理的重大經濟事項等。
重大經濟事項民主決策程序:1、理事會提出方案或建議;2、村黨支部審查;3、鎮經發辦審核;4、提交成員代表大會會議審議、決定;5、報鎮經發辦備案;6、決定文件和執行結果公開。
(二)財務報銷程序
經辦人→財務計劃部負責人審查→監事長或監事會審核→理事長或理事會審批。之后出納將審簽完畢的財務單據提交鎮經發辦審核→出納對審批符合要求的財務單據進行支付處理→出納按月或季度將財務單據送至會計委托代理機構記賬。
財務計劃部負責人在報賬單上簽署審查意見、姓名和時間。應由監事長審核的事項,監事長在報賬單上簽署審核意見、姓名和時間。應由監事會集體審核的事項,監事長在報賬單上簽署審核意見、姓名和時間,加蓋監事會印章。應由理事長審批的事項,理事長在報賬單上簽署審批意見、姓名和時間。應由理事會集體審批的事項,理事長在報賬單上簽署理事會討論決定的審批意見、理事長姓名和時間。
(三)票據、印鑒章管理
本村與上級政府非經營往來、集體經濟組織內部非經營往來須開據全市統一監制的《重慶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據》,嚴禁無據收款或白條收款。出納領回收據后,應建立收據領用收回登記臺賬。填寫收據時,應準確完整地填寫對方單位名稱、收款事由,收款時間和收款人等內容,確認無誤后加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公章。嚴禁開鴛鴦票。收據填寫有誤時,出納應在各聯加蓋“作廢”印章,不得撕毀。禁止向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或代開收據。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發生經濟業務,按照稅務相關規定,開據正規稅務發票,禁止使用《重慶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據》代替發票。
本村在開戶銀行預留印鑒章為財務專用章、理事長名章和出納名章。印鑒章分開保管,財務專用章由行政辦公室(或鎮經發辦)保管,名章由理事長、出納分別保管。人員調整或印鑒章遺失必須及時更換。保管人在蓋印鑒時,必須審核票據金額與實際支出金額是否一致。
四、采購管理制度
(一)采購工作小組
采購工作小組組長由理事長兼任,牽頭組織采購工作小組成員開展采購工作。采購工作小組成員由固定人員和不固定人員組成,其中固定人員為理事長、監事長;不固定人員3名,由理事長在理事會或監事會成員中差額提名,成員(代表)大會決議;不固定人員定期更換,同一人員不得連續擔任超過2年,累計不超過4年。采購工作小組主要負責按重大經濟事項民主決策制度決策的采購事項的執行與驗收,其他采購事項可不參與。
(二)采購決策權限
經營性貨物(或服務、工程)采購:預算10000元以下,理事長決定,監事長審核;預算10000元—50000元(含10000元),理事會決定,監事會審核;預算50000元及以上按照重大經濟事項民主決策制度決策。
非經營性貨物(或服務、工程)采購:預算1000元以下,理事長決定,監事長審核;預算1000元—10000元(含1000元),理事會決定,監事會審核;預算10000元及以上按照重大經濟事項民主決策制度決策。
五、工程項目管理
工程建設項目是指使用自有資金或財政扶持資金進行的各類構筑物和建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拆除和修繕等項目,各項基礎設施、水利興修、綠化亮化和村級道路改造工程等項目,大宗設備購置及安裝項目等。
工程建設項目建設前應編制實施方案,招標方式可采取公開招標、公開協商等方式進行,應急搶險建設除外。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投資舉辦的經濟實體若不具備工程建設能力和有關資質的,應將工程建設項目進行發包;若具備工程建設能力和有關資質的,可自建工程建設項目。
理事會對工程建設項目的資料按專項收集、整理和保管,并報鎮經發辦備案。監事會對工程建設立項、招標、施工管理、質量驗收、工程結算及資金支付等各環節進行全過程監督。
六、資金、資產管理
(一)資金管理
出納負責現金收支、現金保管和辦理轉賬結算業務,其他任何人不得收支現金、保管現金和辦理轉賬結算業務。禁止以不符合規定的單據充抵庫存現金、公款私存和挪用公款。有價證券由出納負責保管。
(二)資產管理
本村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工具、器具、山坪塘、水庫、河堰、林木、果園、農業基礎設施,財政投資形成且已移交村集體的農業基礎設施和設備等固定資產,需要出售或報廢必須經重大經濟事項民主決策程序決定后方予以核銷。
本村以招投標方式發包、租賃和出讓的集體資產,擬用于投資的經營性集體資產,集體經濟組織合并或者分設等,應當進行資產評估。鎮經發辦組織專家或具有資質的單位實施資產評估。評估結果應經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大會會議確認。
本村購買、修建、接受捐贈或上級政府部門扶持、有關單位投資建成的各類資產,必須按規定辦理竣工驗收或移交手續,合理計價、及時入賬。收集、整理和保管有關資料。
本村建立固定資產折舊制度,按月提取固定資產折舊。
本村建立資產發包、租賃、出讓制度。資產實行發包、租賃、出讓經營的,制定相關方案,明確資產的名稱、數量、用途,承包、租賃、出讓的條件及其價格,是否招投標等事項,經重大經濟事項民主決策程序決定,簽訂經濟合同。
資產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理事會加強監督檢查,督促使用方落實管理責任,履行合同規定的使用方義務;集體統一經營的資產,明確經營管理者的責任和經營目標,確定決策機制、管理機制和收益分配機制,并向全體成員公開;實行股份制或者股份合作制經營的,理事會加強監管,確保資產安全,實現其保值增值。
本村每年至少一次對集體資產的使用、維護和收益進行盤點清查,核清實物存量,做到賬實相符,確保集體資產的安全和保值增值。出現資產盤虧后,應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經重大經濟事項民主決策程序決定后,及時處理和核銷。
七、債權債務管理制度
(一)債權管理。本村建立內部往來、應收賬款賬齡分析制度和逾期應收賬款催收制度。理事會組織人員對應收賬款進行催收,監事會督促理事會催收。對催收無效的逾期應收賬款采取法律程序予以解決。嚴禁違規出借集體資金;嚴禁違規為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理事會對已經發生的各項壞賬,應查明原因,明確責任,提出處理建議,經重大經濟事項民主決策程序決定后,核銷材料交由會計委托代理機構做賬務處理。
經重大經濟事項民主決策程序出借或投資的資金,理事會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確規定對方單位的歸還辦法、歸還期限、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增強法律意識。
(二)債務管理。嚴禁舉債發放經營管理人員薪酬、補貼;嚴禁舉債用于村級辦公支出和其他非經營性開支;嚴禁超出償還能力舉債興辦公益事業。
確因發展集體經濟需要,本村確需舉債或向投資舉辦的經濟實體、合股聯營主體提供擔保的,理事會組織人員調查,提出舉債或提供擔保的建議,經重大經濟事項民主決策程序決定后實施。理事會負責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八、收益分配
本村按年度開展收益分配工作,在進行收益分配前應當清查資產,清理債權、債務,準確核算年度收入、支出、可分配收益。理事會應于年度終了,于次年嚴格按照章程和上級文件規定編制收益分配方案,按照重大經濟事項民主決策程序決定。
當年可分配收益為當年收益與上年未分配收益之和。一次性或集中收取的集體資產承包、出租以及財政資金股權化改革分紅等收入(此部分收入不納入村干部激勵獎勵核算),須分攤到各個受益年度。征地補償費、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收益和集體建設用地復墾資金集體收益等收入,按照有關規定分配和使用。
當年可分配收益執行下列順序:1、提取公積公益金;2、提取福利費;3、成員分配;4、其他分配。
九、財務公開
(一)公開內容
本村對以下內容進行公開:1、財務預決算方案;2、各項收入;3、各項支出;4、資產資源明細及處置明細情況;5、債權債務明細;6、收益分配方案及兌現花名冊;7、其他應向成員公開的事項。
群眾關心的“三資”管理熱點問題,應專項公開。一是土地征占補償及分配情況;二是集體資產資源發包、租賃、出讓、投資及收益(虧損)情況;三是集體工程招投標及預決算情況;四是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復墾資金集體收益部分收支情況;五是捐贈款物及使用情況;六是其他需要進行專項公開的事項。
(二)公開方式
理事會負責按月或季度的財務公開工作。具體操作流程如下:出納按季度制作公開明細表→監事會審核→監事長在公開明細表簽字并加蓋監事會印章后公開。在村務公開欄張貼公開,也可以通過廣播、網絡、會議等形式輔助公開。公開時限不少于一個月。
十、附則
本辦法中組集體經濟組織的組織機構參照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組織機構履行有關職能職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大會對應組集體經濟組織戶代表會,村集體經濟組織監事會對應組集體經濟組織執行監事。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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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長壽區但渡鎮基層治理綜合指揮室???? ?? ?2025年9月18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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