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生態環境保護具體事項清單
一、長壽經開區黨政辦
1. 負責長壽經開區宣傳、貫徹執行生態環境相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指示。負責生態環境突發事件的輿情控制、媒體應對、信息發布。
2. 統籌負責長壽經開區管委會辦公場所的生態環境工作。加強生態環境隊伍建設。完成黨工委和管委會交辦的其他有關生態環境工作。協助區委辦、區政府辦開展相關生態環境工作。
二、長壽經開區經貿局
1. 負責將生態環境納入經濟發展規劃、產業發展規劃和招商工作。嚴格招商引資項目準入關,禁止引進不符合產業政策和長壽經開區規劃的項目。
2. 完成黨工委和管委會交辦的其他有關生態環境工作。負責協調區發展改革委、區招商投資局開展相關生態環境工作。
三、長壽經開區建管局
1. 負責將生態環境納入規劃編制并指導實施。
2. 指導工程建設節水、節能工作。負責建筑施工場地水、塵、渣、噪聲和道路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實施和監管。
3. 完成黨工委和管委會交辦的其他有關生態環境工作。負責協調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城市管理局開展相關生態環境工作。
四、長壽經開區運行局
1. 指導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調整,推動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和環保產業發展,淘汰落后產能,嚴控高能耗建設項目。倡導推進清潔生產,引導發展循環經濟。
2. 完成黨工委和管委會交辦的其他有關生態環境工作。協助區經濟信息委、區公安局、區交通局、區商務委、區市場監管局開展相關生態環境工作。
五、長壽經開區財務局
1. 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將生態環境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及時撥付環保專項資金并監督使用,保障生態環境工作正常開展。
2. 落實有利于生態環境的財政政策,將生態環境指標完成情況作為財政有關資金分配、發放的重要依據。
3. 完成黨工委和管委會交辦的其他有關生態環境工作。協助區財政局開展相關生態環境工作。
六、長壽經開區應急管理局
1. 負責長壽經開區管理范圍內安全生產日常監督管理,嚴防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或引發次生突發環境事件。
2. 完成黨工委和管委會交辦的其他有關生態環境工作。
3. 協助區應急局開展相關生態環境工作。
七、長壽經開區生態環境局
1. 負責宣傳、貫徹執行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2. 負責長壽經開區管理范圍內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統籌協調。負責建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規章制度并牽頭組織實施。負責組織規劃環評的編制并牽頭落實。
3. 牽頭健全完善經開區環境風險防控體系、環境風險預警體系,建立環境風險防范管理工作長效機制,健全環境風險單位信息庫,牽頭制定環境應急預案,有計劃地組織應急培訓和演練,全面提升長壽經開區風險防控和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4. 開展入駐企業日常生態環境保護檢查與指導,開展有針對性的環境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督促企業落實環保主體責任。負責環境綜合整治和專項行動的組織實施,建立激勵機制,鼓勵企業開展污染物深度治理。
5. 配合協助市、區生態環境局開展環評審查、環境監測、執法、統計、調查、總量控制、信訪調處、應急處置等有關工作。協調市、區生態環境執法部門開展相關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八、長壽經開區征收事務中心
1. 負責督促長壽經開區內街鎮及房屋拆除施工單位做好揚塵污染控制。
2. 完成黨工委和管委會交辦的其他有關生態環境工作。協助區規劃自然資源局開展相關生態環境工作。
3. 負責長壽經開區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零星國有土地上房屋收購中的土壤污染防治監督管理。配合區級有關部門做好長壽經開區內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收購過程中土壤污染防治監督管理。
九、長壽經開區應急管理中心
1. 執行二十四小時應急值班制度,負責突發環境事件和有關信訪投訴的接報、轉報、匯總、統計、上報工作。
2. 參與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指揮協調,參與分析預測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發布預警、預報信息。
3. 負責應急資源的儲備、統計、調度及管理工作。
4. 完成黨工委和管委會交辦的其他有關生態環境工作。
十、長壽經開區創新中心
1. 貫徹落實國家、市、區關于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決策部署,擬訂區域內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相關的規劃、政策并推動實施。
2. 承辦長壽經開區科技產業孵化工作,負責區域內自營孵化場所的管理和運營工作,為轄區內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提供服務和業務指導。負責研發機構、科技型企業及科技服務機構的引進和培育工作。
3. 為經開區企業在環境保護方面提供人才、創新團隊的引進、培訓、管理、咨詢等服務,提供科技項目申報咨詢、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知識產權全生命周期管理等中介服務。
十一、長壽經開區集團公司
依法加強自有資產環境保護管理(包括電鍍污水廠、標準廠房、公共管廊、污水干管、片區事故池、排洪溝閘門、晏家河閘門等設施的日常運行維護管理,確保正常有效運行),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完成黨工委和管委會交辦的其他有關生態環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