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長壽區貫徹落實〈關于構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的意見〉 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長壽區貫徹落實〈關于構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的意見〉任務分工方案》已經十四屆區委常委會第102次會議、十九屆區人民政府第90次常務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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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4年7月26日 ? ? ? ? ? ? ? ? ? ? ?
? ? ? ?(此件公開發布)
? ? ? ?重慶市長壽區貫徹落實《關于構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的意見》任務分工方案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貫徹落實《關于構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的意見》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22〕18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任務分工方案。
一、健全全民健身組織網絡
1.積極穩妥推進體育協會與體育行政部門脫鉤。體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體育社會組織的政策引導和監督管理。(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區民政局)
2.將運動項目的推廣普及作為對單項體育協會的主要評價指標。支持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常態化制度化組織健身活動。鼓勵發展在社區內活動的群眾自發性健身組織。(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
二、夯實社區全民健身基礎
3.將全民健身公共服務納入社區服務體系,通過多種方式為每個社區至少配備1名社會體育指導員,培育一批融入社區的基層體育俱樂部和運動協會。在社區內活動的符合條件的基層體育組織可依法向區民政局申請登記。(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文化旅游委)
4.在社區設立健身活動站點,引導體育社會組織下沉社區組織健身賽事活動。實施社區健身設施夜間“點亮工程”。(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區城市管理局)
三、推動更多競技體育成果全民共享
5.推動體育系統管理的訓練中心、基地、體校的健身設施以及運動康復等服務向社會開放。(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
6.積極協助現役國家隊、市隊運動員在中小學?;蛏鐓^開展一定時間的健身指導服務。(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區教委、區民政局)
7.建立面向全社會的體育運動水平等級制度,健全服務全民健身的教練員、裁判員評價體系。建立高水平運動隊幫扶基層體育社會組織的機制。(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
四、按人口要素統籌資源布局
8.加大全民健身公共服務資源向基礎薄弱區域和群眾身邊傾斜力度,與常住人口總量、結構、流動趨勢相銜接。完善農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務網絡,逐步實現城鄉服務內容和標準統一銜接。(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區文化旅游委)
9.編制“全民運動,健康長壽”規劃,促進區域內健身步道、沿河步道、城市綠道互聯互通,健身設施共建共享。(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區發展改革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委)
五、優化城市全民健身功能布局
10.加強多中心、多層級、多節點的全民健身資源布局,打造現代時尚的健身場景,與長壽城市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健身設施。(責任單位: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文化旅游委)
11.老城區要結合城市更新行動,鼓勵運用市場機制盤活存量低效用地,增加開敞式健身設施。新建城區要結合城市留白增綠,科學規劃社區全民健身中心,建設與生產生活空間相互融合、與綠環綠廊綠楔相互嵌套的健身設施。(責任單位:區住房城鄉建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文化旅游委、區城市管理局)
六、構建對接國家重大戰路的空間布局
12.積極融入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完善健身設施布局。(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區財政局)
13.配合市體育局沿絲綢之路、318國道、長江、黃河沿線打造“四橫”,構建戶外運動空間布局。(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區發展改革委)
七、打造群眾身邊的體育生態圈
14.實施全民健身設施補短板工程,建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體育場、社會足球場等健身設施,加強街鎮健身場地器材配備,構建多層級健身設施網絡和城鎮社區15分鐘健身圈。(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區發展改革委)
15.新建居住區要按室內人均建筑面積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標準配建公共健身設施,納入施工圖紙審查,驗收未達標不得交付使用。(責任單位:區住房城鄉建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16.支持社會力量建設“百姓健身房”,鼓勵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利用自有資源建設共享健身空間。建設全民健身信息服務平臺。(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
八、拓展全民健身新空間
17.支持依法利用林業生產用地建設森林步道、登山步道等健身設施。(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區林業局)
18.推進體育公園建設,推動體育公園向公眾免費開放。在現有郊野公園、城市公園中因地制宜配建一定比例的健身設施。(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區城市管理局)
19.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不破壞生態、不妨礙行洪和供水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利用山地森林、河流峽谷、草地荒漠等地貌,建設特色體育公園,在河道湖泊沿岸、灘地等地建設健身步道,并設立必要的預警設施和標識。(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區水利局、區林業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九、完善戶外運動配套設施
20.加強冰雪、山地等戶外運動營地及登山道、徒步道、騎行道等設施建設。(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發展改革委)
21.加強戶外運動目的地與交通干線之間的連接,完善停車、供電、供水、環衛、通信、標識、應急救援等配套設施。公共戶外運動空間可配套建設智能化淋浴、更衣、儲物等設施。(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區發展改革委、區交通局、區水利局、區經濟信息委、區應急局、區城市管理局)
22.支持建設符合環保和安全等要求的氣膜結構健身館等新型健身場地設施。(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
十、推進健身設施綠色低碳轉型
23.開展公共體育場館開放服務提升行動,推廣綠色建材和可再生能源使用,實施節能降本改造,加快運用5G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改進場館管理和賽事服務。(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區大數據發展局、區住房城鄉建委)
24.控制大型綜合體育場館的規模和數量,按照相關規劃建設高品質專項運動場館。體育場館建設要與城市風貌、城市文脈、城市精神相適應。(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區發展改革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25.戶外運動設施不能逾越生態保護紅線,不能破壞自然生態系統,充分利用自然環境打造運動場景。(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林業局、區文化旅游委)
十一、推動健身場地全面開放共享
26.鼓勵已建成且有條件的學校進行“一場兩門、早晚兩開”體育設施安全隔離改造;鼓勵新建學校規劃設計的體育設施符合開放條件。鼓勵學校體育設施對社會開放實行免費和低收費政策。支持第三方對區域內學校體育設施開放進行統一運營。(責任單位:區教委)
27.鼓勵私營企業向社會開放自有健身設施。(責任單位:區工商聯、區文化旅游委)
十二、支持社會力量舉辦賽事
28.公開綜合性運動會和單項體育賽事目錄及承接標準,引入社會資本參與承辦賽事。(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
29.優化體育賽事使用道路、空域、水域、無線電等行政審批流程。(責任單位:區交通局、區公安局、區水利局、區經濟信息委)
十三、培育賽事活動品牌
30.建立分學段、跨區域的四級青少年體育賽事體系。建立足球、籃球、排球業余競賽體系。(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
31.支持打造群眾性特色體育賽事,引導舉辦城市體育聯賽。鼓勵群眾自發性健身組織舉辦廣場舞、健步走、棋牌等健身活動。(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
十四、推動戶外運動發展
32.編制戶外運動產業發展規劃。開展自然資源向戶外運動開放試點,制定在可利用的水域、空域、森林、草原等自然區域內允許開展的戶外運動活動目錄。(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區公安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水利局、區林業局)
33.推動戶外運動裝備器材便利化運輸。(責任單位:區交通局、區公安局)
十五、加強賽事安全管理
34.落實賽事舉辦方安全主體責任,嚴格賽事安全監管責任,責任履行不到位的,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追責問責。(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
35.配足配齊安保力量,強化安保措施,確保各類賽事活動安全順利舉辦。(責任單位:區公安局、區文化旅游委)
36.支持保險和商業救援服務發展,培育民間公益救援力量。(責任單位:區應急局)
37.加強戶外安全知識教育,引導群眾科學認識身心狀況、理性評估競技能力、積極應對參賽風險。(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
十六、落實全齡友好理念
38.建立適合未成年人使用的設施器材標準,培養未成年人參與體育項目興趣。推動公共體育場館向青少年免費或低收費開放。為老年人使用場地設施和器材提供必要幫扶,解決老年人運用體育智能技術困難問題。(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
39.營造無障礙體育環境,為殘疾人參與全民健身運動提供便利。(責任單位:區殘聯、區文化旅游委)
十七、培養終身運動者
40.實施青少年體育活動促進計劃,讓每個青少年較好掌握1項以上運動技能,培育運動項目人口。開齊開足上好體育課,鼓勵基礎教育階段學校每天開設1節體育課。(責任單位:區教委)
41.支持體校、體育俱樂部進入學校、青少年活動中心開設公益性課后體育興趣班。支持學校、青少年活動中心和社會力量合作創建公益性體育俱樂部。(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區教委、團區委)
十八、提高職工參與度
42.按職業類型制定健身指導方案。(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
43.發揮領導干部帶動作用,組織開展各類健身活動。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配備健身房和健身器材。(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區機關事務局、區財政局)
44.發揮工會作用,鼓勵工會每年組織各類健身活動,并將此納入工會考核內容。鼓勵按照《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規定,使用工會經費為職工購買健身服務。(責任單位:區總工會)
十九、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標準體系
45.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務統計監測制度。(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
二十、提高健身運動專業化水平
46.發展公益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指導其依法開展健身志愿服務活動。推動持有職業資格證書的社會體育指導員與教練員職業發展貫通,完善群眾體育教練員職稱評審標準。深入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
二十一、深化體衛融合
47.制定實施運動促進健康行動計劃。探索建立體衛融合重點實驗室。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加強以體育運動康復為特色的專科能力建設。推動國民體質監測站點與醫療衛生機構合作,推廣常見慢性病運動干預項目和方法,倡導“運動是良醫”理念。(責任單位:區衛生健康委、區文化旅游委)
二十二、普及全民健身文化
48.打造科學健身傳播平臺,加大全民健身公益廣告創作和投放力度。發揮體育明星正能量,弘揚中華體育精神。實施體育文化創作精品工程。加強體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區委宣傳部)
二十三、強化全民健身激勵
49.向國家體育鍛煉標準和體育運動水平等級標準達標者頒發證書。(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
50.結合本區實際發放體育消費券。(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區商務委)
二十四、開展全民健身國際交流
51.配合市體育局加強全民健身領域國際交流合作。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搭建合作平臺,共同舉辦群眾性體育賽事。(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區政府外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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