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壽區衛生健康委員會0-6歲兒童健康管理服務指南
一、辦理依據
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第三版)、重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孕產婦和0-6 歲兒童健康管理服務項目實施方案(2021 年版)》的通知。
二、服務對象
轄區內常住的0-6歲兒童
三、服務機構及地址
區人民醫院、區婦幼保健院、區中醫院、各鎮(中心)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含村衛生室)。服務機構地址詳見附件1。
四、服務內容
1.建立健康檔案
由轄區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為兒童及時建立或完善健康檔案。兒童健康檔案須符合《居民健康檔案管理服務規范》的要求,包括居民健康檔案封面和0~6歲兒童健康管理記錄表等,兒童的基本信息填寫在“新生兒家庭訪視記錄表”中并按照建檔時的實際情況填錄。健康檔案存放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建檔同時或進行新生兒家庭訪視時應為沒有母子健康手冊的兒童建立《重慶市母子健康手冊兒童篇》,交由兒童監護人留存。兒童每次接受服務時攜帶母子健康手冊并由醫務人員完善。
在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建立母子健康手冊的,該醫療衛生機構須將建冊信息按照轄區規定報到指定的醫療衛生機構管理機構。
2.新生兒家庭訪視
新生兒出院后1周內,由經過專業技術培訓的醫務人員攜帶訪視工具,佩戴訪視證,到新生兒帶養處,按照《重慶市產婦和新生兒家庭訪視技術規范(試行)》進行訪視,可同時進行產后訪視。了解出生時情況、預防接種情況,在開展新生兒疾病篩查的地區了解新生兒疾病篩查等情況。觀察家居環境,重點詢問和觀察喂養、睡眠、大小便、黃疸、臍部情況、口腔發育等。為新生兒測量體溫,記錄出生時體重、身長,進行體格檢查和出生缺陷篩查。根據新生兒的具體情況,有針對性地對家長進行喂養、發育、防病、預防傷害和口腔保健指導。如果發現新生兒未接種卡介苗和第1劑乙肝疫苗,提醒家長盡快補種;如果發現新生兒未接受新生兒疾病篩查,告知家長到具備篩查條件的醫療保健機構補篩;發現出生缺陷的,做好登記并建議家長及時就診。對于低出生體重、早產、雙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等具有高危因素的新生兒根據實際情況增加家庭訪視次數。
3.滿月健康管理
嬰兒滿28~30天(針對早產兒相應健康檢查日齡為糾正日齡),結合接種乙肝疫苗第二針,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進行隨訪。重點詢問和觀察喂養、睡眠、大小便、黃疸等情況,對其進行體重、身長、頭圍測量、體格檢查,對家長進行喂養、發育、防病指導。
4.嬰幼兒健康管理
滿月后的隨訪服務均應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進行,偏遠地區可在具備條件的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進行,時間分別在3、6、8、12、18、24、30月齡時,共7次(針對早產兒,相應健康檢查月齡為糾正月齡)。有條件的地區,建議結合兒童預防接種時間增加隨訪次數。服務內容包括詢問上次隨訪到本次隨訪之間的嬰幼兒喂養、患病等情況,進行體格檢查,做生長發育和心理行為發育評估,進行科學喂養(合理膳食)、生長發育、疾病預防、預防傷害、口腔保健、中醫保健等健康指導。在嬰幼兒6~8、18、30月齡時分別進行1次血常規(或血紅蛋白)檢測。在6、12、24月齡時使用行為測聽法分別進行1次聽力篩查。在每次進行預防接種前均要檢查有無禁忌癥,若無,體檢結束后接受疫苗接種。
5.學齡前兒童健康管理
為3~6歲兒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務。散居兒童的健康管理服務應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進行,集體兒童可在托幼機構進行。每次服務內容包括詢問上次隨訪到本次隨訪之間的膳食、患病等情況,進行體格檢查和心理行為發育評估,血常規(或血紅蛋白)檢測和視力篩查,進行合理膳食、生長發育、疾病預防、預防傷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導。36月齡時使用行為測聽法進行一次聽力篩查。36月齡時使用行為測聽法進行1次聽力篩查,在4歲、5歲、6歲時每年進行一次視力檢查。在每次進行預防接種前均要檢查有無禁忌癥,若無,體檢結束后接受疫苗接種。
五、服務流程
詳見附件2
六、收費標準
免費
附件1
長壽區0-6歲兒童健康管理服務機構信息
附件2
0-6兒童健康管理服務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