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221MB19202557/2026-00015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金融、審計;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長壽區衛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1-23 | [ 發布日期 ] | 2026-01-23 |
重慶市長壽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2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承擔全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信息收集、報告和應急處置工作;
2.承擔全區急慢性傳染病預防和控制、免疫預防、消毒和病媒生物的控制工作;
3.承擔全區寄生蟲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預防和控制工作;
4.承擔全區疫情和公共衛生健康危害因素監測、報告工作;
5.指導相關單位和部門收集、報告疫情,負責全區重大傳染病疫情的防控;
6.指導全區各醫療機構的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并對從事疾病預防控制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培訓;
7.承擔全區職業衛生、放射衛生、食品衛生、飲水衛生、環境衛生、職業病、放射病、食源性疾病、學生常見病的預防控制、健康教育與促進工作;
8.承擔并完成上級下達的其他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和科研任務。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長壽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是根據長委編發〔2020〕105號文件同意調整機構編制成立的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屬副處級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內設機構有:辦公室、技術檢驗科、職業衛生科、公共衛生和免疫規劃科、慢性病與地方病預防控制科、性病和艾滋病預防控制科、傳染病與媒介生物預防控制科、健康教育科、結核病防治科。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4067.5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4036.6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30.89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324.69萬元,主要是重大傳染病防控補助資金增加250萬元、基本工資增加62.4萬元、非免疫規劃疫苗儲存運輸項目經費增加36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4067.5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萬元,教育支出16.2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66.3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307.67萬元,城鄉社區支出30.8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46.37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324.69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0.69萬元,項目支出增加274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036.67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036.67萬元,比2025年增加324.6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219.67萬元,比2025年增加50.69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817萬元,比2025年增加274萬元,主要原因是重大傳染病防控補助資金增加250萬元、非免疫規劃疫苗儲存運輸項目經費增加36萬元、疾病預防控制類項目補助資金減少12萬元,項目資金主要用于重大傳染病防控、非免疫規劃疫苗儲存運輸等重點工作。
202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30.89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30.89萬元,與2025年持平,主要用于支付衛生監督執法支隊辦公用房租金。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6年“三公”經費預算26萬元,比2025年減少12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2025年持平;公務接待費2萬元,與2025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4萬元,比2025年減少12萬元,主要原因是有3輛公務用車轉出至重慶市長壽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2025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2、政府采購情況。我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64.38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60.8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3.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164.38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60.8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3.5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2026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817萬元。其中:一般項目0個,涉及資金0萬元;重點專項2個,涉及資金817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5年12月,我單位共有車輛11輛,其中應急保障用車1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輛。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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