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首頁> 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 政策問答
糖尿病的診斷標準是什么?
日期:2024-04-24
大中小
答:糖尿病確診標準有三項,符合其中一項即可判斷為糖尿病。首先是具有糖尿病癥狀,多飲、多食、多尿,體重下降等,再加上任意時間血糖水平≥11.1mmol/L 可判斷為糖尿病;其次,空腹血糖水平≥7.0mmol/L是第二項診斷標準;再次,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2小時血糖水平≥11.1mmol/L是第三個診斷標準。
另外,還有一個糖尿病前期的診斷標準,也叫空腹血糖受損或糖耐量受損。空腹血糖受損是空腹靜脈血糖6.1~<7.0mmol/L;糖耐量受損指 OGTT(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負荷后 2小時血糖≥7.8mmol/L~<11.1mmo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