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009303761/2017-01884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審計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長壽區審計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17-10-24 | [ 發布日期 ] | 2017-10-24 |
重慶市長壽區審計局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重慶市長壽區審計局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負責對法律法規規定屬于審計監督范圍的財政收支和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負責對國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觀調控部署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負責對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本級決算(草案)編制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下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財政收支有關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負責對本級各部門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組織和使用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對區屬國有和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國有企業有關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負責對區政府投資和以區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根據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對黨政機關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負責對區級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受托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按法定權限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區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承擔上級審計機關和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重慶市長壽區審計局為區政府組成部門,內設辦公室、財政審計科等8個職能科室,下設重慶市長壽區審計中心(正科級參公管理事業單位)。
二、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年度收入877.80萬元,支出877.80萬元。與2015年決算數相比,收入增加209.79萬元,增長31.41%,支出增加185.89萬元,增長26.87%,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人員,增加了人員經費支出;二是審計信息化建設投入,建立電子審計數據分析室,增加了項目經費支出;三是更新部分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施設備等。
本部門2016年度收入877.80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877.80萬元,占100%,無其他類型收入。本部門2016年度支出合計877.8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60.72萬元,占52.49%;項目支出417.08萬元,占47.51%。本部門2016年度年末無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877.8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209.79萬元,增長31.41%。本部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877.80萬元,較上年決算數增加185.89萬元,增長26.87%。
本部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務支出759.10萬元,占86.48%,教育支出3.55萬元,占0.4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2.73萬元,占6.01%,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31.78萬元,占3.62%,住房保障支出30.64萬元,占3.49%。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2016年度一般公共財政撥款基本支出460.72萬元,其中:人員經費415.65萬元,主要包括工資福利支出324.75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90.90萬元;公用經費45.07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18.01萬元,印刷費0.15萬元,郵電費2.12萬元,培訓費3.55萬元,公務接待費3.02萬元,工會經費9.68萬元,福利費3.5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03萬元。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額情況
2016年度本部門“三公”經費支出共計8.05萬元,較年初預算數減少7.75萬元,較上年支出數減少4.92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三公經費”只減不增的要求,全年實際支出較預算和決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今年實施公車改革,減少公務用車1輛,同時嚴格落實公車使用規定,公車運行維護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強化公務接待支出管理,嚴格遵守公務接待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嚴格控制陪餐人數,公務接待費大幅下降。四是規范因公出國(境)活動,今年未安排人員出國(境)學習考察。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公務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車運行維護費5.03萬元,主要用于機要文件交換、市內因公出行、審計業務等工作所需車輛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3.97萬元,較上年支出數減少1.67萬元;公務接待費3.02萬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審計局及區縣兄弟單位到我局調研指導檢查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3.78萬元,較上年支出數減少3.25萬元;2016年度本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公務用車購置0輛,保有量為1輛;國內公務接待18批次,250人·天,其中:國內外事接待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本部門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45.07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開支辦公費、公務車運行維護費、審計信息化建設維護費等。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
五、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填列在本項內。
(三)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不包括事業單位凈資產項下的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六)“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六、決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重慶市長壽區審計局辦公室聯系電話:402445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