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2215520052481/2026-00047 | [ 發文字號 ] | 長壽人社工時許字〔2025〕56號 |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 發布機構 ] | 長壽區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16 | [ 發布日期 ] | 2026-01-29 |
重慶市長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同意蓋吉(重慶)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工作崗位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批復
蓋吉(重慶)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部分工作崗位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申請已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九條和原勞動部《關于印發〈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的通知》(勞部發〔1994〕503號)的規定,鑒于你公司目前的狀況,原則同意部分工作崗位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以月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具體意見如下:
(一)公司的銷售經理、售后服務工程師2個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二)公司的操作工、質量檢測技術員、維修工、電儀主管、設備工程師、生產部長、技術研發主管、庫管、叉車、車間核算員、工藝工程師、環保專員、安全專員、安環總監14個工作崗位實行以月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實行不定時工作制職工每天的實際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職工的平均日工作時間和綜合計算周期內的工作天數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確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請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中的加班程序、加班時間及第四十四條的加班費計算標準執行。
四、此批復及公司《企業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申請表》應向職工公示15個工作日,并請嚴格按批復的崗位人員范圍依法組織實施,保障職工休息休假等權利。
重慶市長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