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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認定無生活來源?
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財產符合當地特困人員財產狀況規定的,應當認定為無生活來源。收入包括工資性收入、經營性收入、財產凈收入、轉移凈收入等各類收入,不包括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中的基礎養老金,基本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和優待撫恤金、高齡津貼等社會福利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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