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2210093039640/2025-00025 | [ 發文字號 ] | 長壽府發〔2025〕27號 |
| [ 主題分類 ] | 林業 | [ 體裁分類 ] | 其他公文 |
| [ 發布機構 ] | 長壽區林業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8-14 | [ 發布日期 ] | 2025-08-14 |
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為切實加強野外火源管理,有效預防和遏制森林火災發生,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重慶市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特發布如下禁火令:
一、禁火時間
本禁火令執行時間為印發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0日。
二、禁火區域
全區所有林區和林區邊緣100米范圍內的區域。
三、禁火規定
在禁火期和禁火區域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進入禁火區域的單位和個人,須嚴格執行以下規定:
(一)禁止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禁火區;
(二)禁止燒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以及孔明燈;
(三)禁止野炊、吸煙、火把照明;
(四)禁止焚燒秸稈、雜草雜物、燒灰積肥及其它農事用火行為;
(五)禁止燒蜂窩、蟻窩,燒山驅獸、狩獵等;
(六)禁止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災的行為。
四、進入林區的車輛和個人,應自覺接受檢查登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阻撓和妨礙,并嚴格執行掃碼入林規定。
??五、森林經營(管護)單位和個人在其經營(管護)范圍內負有森林防火主體責任,必須認真落實各項禁火措施,特別是電力、通訊、燃氣等行業,以及易燃易爆品倉庫、寺廟、農家樂等重要風險點,要進行全面排查,及時消除森林火災隱患。
六、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野外用火,應及時舉報;發現森林火情時,要立即向重慶市長壽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或當地政府報告。舉報電話:12350、023-40241136。
?七、違反本禁火令者,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重慶市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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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6日
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7月16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