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221MB1564254M/2025-00006 | [ 發文字號 ] | |
| [ 主題分類 ] |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長壽區國資委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1-24 | [ 發布日期 ] | 2025-01-24 |
重慶市長壽區國有資產事務中心 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重慶市長壽區國有資產事務中心的主要職責是:
1.參與研究制定區屬國有企業資產與財務管理的政策和制度,負責區屬國有企業組建、改制、拍賣、兼并、破產、關閉等相關事務性工作。
2.負責區國資委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的實體水平調控相關事務性工作。參與研究制定區國資委監管企業負責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勵方式。
3.協助進行區國資委監管企業領導人員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議,考察推薦董事、監事、財務主管人選。參與制定區國資委監管企業用工及內部控制管理制度。
4.參與研究制訂區屬國有企業投融資管理制度。負責區屬國有企業投融資事前、事中和事后監管相關事務性工作。
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單位構成
根據長委編發〔2024〕98號關于印發《中共重慶市長壽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重慶市長壽區國有資產事務中心機構職能編制規定>的通知》,重慶市長壽區國有資產事務中心為區國資委所屬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經費形式為財政全額撥款。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135.6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35.64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減少15.89萬元,主要是2024年調出1人,本年預算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均比上年少這1人的費用。
(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135.64萬元,其中:教育支出0.62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5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4.91萬元,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110.6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94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0萬元。支出較去年減少15.89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減少15.89萬元,項目支出與上年一致。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35.64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35.64萬元,比2024年減少15.8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15.64萬元,比2024年減少15.89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調出1人,本年預算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均比上年少這1人的費用,主要用于保障區國資事務中心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20萬元,與上年一致,主要用于企業經營業績及運行情況審核審查服務等工作。
2025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
2025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0萬元。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 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二)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委2025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20萬元。其中:一般性項目1個,涉及資金20萬元;重點專項0個,涉及資金0萬元;涉及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財政撥款0萬元。其中:一般性項目0個,涉及資金0萬元;重點專項0個,涉及資金0萬元;涉及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當年財政撥款0萬元。其中:一般性項目0個,涉及資金0萬元;重點專項0個,涉及資金0萬元。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和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申報表見附件。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4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 輛。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 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 輛、執勤執法用車0 輛。
五、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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