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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變更曾用名?
居民因發現在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并正式使用過的姓名沒有登記或者與戶口登記的曾用名不一致的,由本人(或監護人)、戶主憑曾經正式使用姓名的證明材料和居民戶口簿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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