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221768882506J/2025-00044 | [ 發文字號 ] | 無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 發布機構 ] | 長壽區城市管理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14 | [ 發布日期 ] | 2025-10-14 |
重慶市長壽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2024年度決算公開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貫徹執行有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依法接受委托集中行使區級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范圍內的行政處罰權及相應的行政強制措施;承擔市政公用、市容環衛、城市供水排水、園林綠化方面的各項行政處罰及相應的行政強制職能;承擔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的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的行政處罰及相應的行政強制職能;承擔工商管理方面的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置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及相應的行政強制職能;承擔交通管理方面的侵占城市道路的行政處罰及相應的行政強制職能;承擔水務管理方面的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的行政處罰及相應的行政強制職能;承擔食品藥品監管方面的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的行政處罰及相應的行政強制職能;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重大復雜違法違規案件查處;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糾察工作,承辦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專項整治行動和重大執法活動;組織推進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負責規劃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城市違法建筑執法;承擔國旗升掛、使用和收回方面的行政執法;承擔生活垃圾方面的各項行政執法;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
2017年12月18日更名重慶市長壽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為重慶市長壽區城市管理局管理的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機構規格副處級,經費形式財政全額撥款,類別為公益一類。內設辦公室、法制科、直屬大隊、糾察大隊、違法建筑執法一大隊、違法建筑執法二大隊、一大隊、二大隊、三大隊、四大隊、五大隊、六大隊、七大隊13個科室(大隊)。單位地址:重慶市長壽區桃園西路10號建委大樓10樓,電話:023-64080589。
二、單位決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1.總體情況。2024年度收入總計2937.74萬元,支出總計2937.74萬元。收、支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77.05萬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執法指揮調度智能平臺(一期)項目已完成。
2.收入情況。2024年度收入合計2937.74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77.05萬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執法指揮調度智能平臺(一期)項目已完成。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937.74萬元,占100.0%。
3.支出情況。2024年度支出合計2937.74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77.05萬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執法指揮調度智能平臺(一期)項目已完成。其中:基本支出2853.29萬元,占97.1%;項目支出84.45萬元,占2.9%。
4.結轉結余情況。2024年度年末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無增減。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937.74萬元。與2023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減少77.05萬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執法指揮調度智能平臺(一期)項目已完成。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收入情況。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937.74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38.63萬元,增長1.3%。主要原因是新招錄3名在編人員以及人員社保調標。較年初預算數減少283.30萬元,下降8.8%。主要原因是縮減開支,厲行節約。
2.支出情況。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937.74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38.63萬元,增長1.3%。主要原因是新招錄3名在編人員以及人員社保調標。較年初預算數減少283.30萬元,下降8.8%。主要原因是縮減開支,厲行節約。
3.結轉結余情況。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0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無增減。
4.比較情況。本單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教育支出3.28萬元,占0.1%,較年初預算數減少3.39萬元,下降50.8%,主要原因是縮減開支,厲行節約。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5.47萬元,占6.3%,較年初預算數增加1.49萬元,增長0.8%,主要原因是人員社保調標。
(3)衛生健康支出80.56萬元,占2.7%,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50萬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縮減開支,厲行節約。
(4)城鄉社區支出2582.67萬元,占87.9%,較年初預算數減少264.83萬元,下降9.3%,主要原因是縮減開支,厲行節約。
(5)住房保障支出85.76萬元,占2.9%,較年初預算數減少15.07萬元,下降15.0%,主要原因是縮減開支,厲行節約。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853.29萬元。其中:人員經費2557.9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1385.43萬元,增長118.2%,主要原因是臨聘人員工資從項目支出改成基本支出。人員經費用途主要包括在編人員工資、臨聘人員工資、社保以及退休人員健康休養費等。公用經費295.39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增加30.92萬元,增長11.7%,主要原因是2024年專項整治工作增加。公用經費用途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公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年初結轉結余0.00萬元,年末結轉結余0.00萬元。本年收入0.0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115.68萬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城管執法指揮調度平臺已建成,無資金需求。本年支出0.00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115.68萬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執法指揮調度智能平臺(一期)項目已完成。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4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三、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三公”經費支出共計30.36萬元,較年初預算數減少34.14萬元,下降52.9%,主要原因是縮減開支,厲行節約。較上年支出數增加2.65萬元,增長9.6%,主要原因是部分車輛使用年限較長,維修費增加。
(二)“三公”經費分項支出情況
2024年度本單位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
公務用車購置費0.00萬元。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0.14萬元,主要用于11輛公務車維修、加油、保險、路橋費等。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33.86萬元,下降52.9%,主要原因是縮減開支,厲行節約。較上年支出數增加2.63萬元,增長9.6%,主要原因是部分車輛使用年限較長,維修費增加。
公務接待費0.22萬元,主要用于區縣城管部門來長考察、調研接待費。費用支出較年初預算數減少0.28萬元,下降56.0%,主要原因是縮減開支,厲行節約。較上年支出數增加0.02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物價正常浮動。
(三)“三公”經費實物量情況
2024年度本單位因公出國(境)共計0個團組,0人;公務用車購置0輛,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1輛;國內公務接待2批次24人,其中:國內外事接待0批次,0人;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單位人均接待費90.63元,車均購置費0萬元,車均維護費2.74萬元。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財政撥款會議費和培訓費情況說明
本年度會議費支出0.22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0.44萬元,下降66.7%,主要原因是縮減開支,厲行節約。本年度培訓費支出3.48萬元,與2023年度相比,減少1.63萬元,下降31.9%,主要原因是縮減開支,厲行節約。
(二)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度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95.39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開支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公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支出數增加30.92萬元,增長11.7%,主要原因是2024年開展了多次專項整治行動。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11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負責人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11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單價100萬元(含)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24年度本單位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32.4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56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230.9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71.28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30.7%,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56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7%。主要用于采購城市管理執法指揮調度智能平臺(一期)項目161.2萬元;城市執法巡邏車輛分時租賃71.28萬元;電腦、A4紙采購1.56萬元。
五、預算績效管理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2024年對單位整體和2個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涉及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資金84.45萬元。
(二)績效自評結果
詳見附件2024年度績效自評公開表(《項目績效自評結果匯總表》、《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三)財政績效評價情況
2024年區財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對我單位開展績效評價。
六、專業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納入財政預算或財政專戶管理的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的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各單位從本級財政部門以外的同級單位取得的經費、從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以及行政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反映在本項內。
(五)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七)結余分配:指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所得稅、提取專用基金、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等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結轉下年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經營結余。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其中:人員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的“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指政府收支分類經濟科目中除“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等的各項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工資福利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十五)商品和服務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十六)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十七)其他資本性支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類級):反映非各級發展與改革部門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構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七、決算公開聯系方式及信息反饋渠道
本單位決算公開信息反饋和聯系方式:王晶??023-64080589



